我要书单 - 耽美小说 - 副掌门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35

分卷阅读35

    同辈们都成长起来,开始嬉笑着彼此开玩笑,罔樨才意识到,原来“情爱”这种事是会发生在自己身上的。

    但他也只是意识到了这种可能性,没有真的与谁儿女情长一番。

    因为罔樨总是有很多的事要做。

    随着年龄的增长,他和同辈被寄予了不同的希望,那些师兄弟努力成为合格的侠士就可以,而他先天资质优厚,又是掌门之子,作为下一任掌门,他的武艺与文采都要优于所有同龄人,固然天赋异禀,也需要后天努力,光是练剑的时间,就每天比同龄人要多出一个时辰,除此之外还有行文、谋略的培养,王一的武功也是那时为了陪他一起而逐渐积累成就的。

    除了练剑和习文,罔樨还需要结识外面的名士巨擘,这些大人物少不了有些女儿侄女外甥女孙女什么的,虽然认识姑娘的机会大幅增多,但相对的,和每个姑娘相处的时间也急剧减少,固然人家姑娘一见钟情积极主动,还没来得及相处一天,不开窍的罔樨就该走人了。

    唯一空闲的时间,也就是晚上入睡前的两个时辰,但是这个时间点就比较难碰上姑娘了,而且姑娘有王一好玩吗?那自然不能,王一可以陪他摔跤,姑娘能吗?王一可以和他在温泉里打水仗,姑娘能吗?就算是需要姑娘的时候,比如说情侣买点心打折的时刻,王一也可以适配女装。有这样能文能武能买点心的王一,为什么还非得找个姑娘来?

    虽然好像有哪里不太对,但罔樨对这样的日子还算满意。让他突然意识觉醒的,不是自己年纪到了自觉开窍这种原因,让他忽然有了青春期意识的,还是王一。

    王一收到了情书。

    他没交出情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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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说这事其实再正常不过了——虽然曾用名和现用名都简单得就像是随便取的一样,但王一的长相可不是随便长的。要细说的话,王一的脸很好看,而且是眼下时兴的那种美人脸,柔和,五官匀称,俊俏中有几分女气,笑起来眉眼弯弯,一双灵动的眼眸色似琥珀,睫毛纤长,眸子晶莹剔透,在阳光下分外好看,好似露湿芙蕖,说起来,王一也是个美少年。

    有着这样的外貌,会吸引情窦初开的同龄人自然是很顺理成章的。更何况,王一对给出情书的人也没有什么特别的想法,既然流水无情,情书一退,这事也就算是掀过去,算不得什么大事。

    但问题就在于,对方把情书交给了罔樨,让罔樨转交王一。姑娘怕羞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是她选错了人,哪怕让柳思璋这个一头雾水的金刚棒槌把情书当做公家信件来转交,也比让罔樨参与其中强。

    罔樨像个捻子极长的炮仗,点了火,半晌听不着响。他呆愣愣地收下了情书,呆愣愣地回到青铜派,呆愣愣地找到了王一,这时火苗才终于烧到了他头顶上,整个人剧烈爆炸,可惜是个哑炮,就是炸,也是不声不响地炸。

    刚到王一手里的情书,王一尚未捏住信封,又被罔樨反手给拿回来了,还不待王一说什么,罔樨就表情阴沉的拆开了信。

    纵然王一好脾气,这也有点太过分了,毕竟情书这种东西还是很私人的,王一立即动作,抓住了罔樨的手腕:“你不要看啊。”

    不说还好,说了罔樨更炸,他本就凌厉的目光变得更可怕了:“这信见不得我?”

    “本来就不是给你的信,”王一心里纳闷,但表情是很严肃的,“女孩子的信,不能随便给人乱看的吧,这可是情书……”

    “我偏要看。”

    听听,这是什么混账话。

    随着年纪的增长,罔樨早就不像小时候那么混蛋了,但是面对王一时,行为举止就偶尔会退化。这么不讲理的话,王一倒是挺久没听他说了。但这不意味着王一可以不顾姑娘的感受把信给别人乱看:“一封情书而已,说不定还是抄自热卖的情书模板,你别看了吧……”

    但罔樨的脑子已然沸腾了,他非得看看这姑娘给罔樨写了些什么不可,不然今晚怕是要睁眼到天明。

    两人一来二去,开始夺这封情书,罔樨正好刚刚学了金鹰破空爪,眼下正能派上用场,先是错掌拍开王一伸来的手,又化掌为爪,抓向了情书,王一的功夫本就不如他,几下便被拍开双手,但他胸口也堵了一口气,非得把那封信夺回来不可,于是不再纠缠于双手的对决,而是暗中使绊,绊罔樨一脚,罔樨只在意手上的胜势,脑袋里燃烧的理智也没剩下几分,完全没料到对方的阴招,一下坐到地上,手上情书被王一夺去。

    王一拔腿就跑,甚至运起了轻功。罔樨站起来后,便已经看不到王一的影子了。

    他气得狠狠跺脚,就像完全忘记这是自己的脚一样,所以刚刚站直的他立刻又疼得蜷了起来,气上加气,罔樨猛地捶了地一拳,手骨嘎嘣一声响,罔樨终于成功把自己彻底放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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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一其实自己也没看那封信。

    不同于罔樨,他开窍开得太早,在罔樨见着某一类特殊画册都新奇的时候,王一已经连自己的取向都了解清楚了。

    虽然有点不可思议,但他就是喜欢上了看起来他最不可能喜欢的人。

    既然如此,人家姑娘的情书,看与不看都是一样的,最后肯定要回拒,既然如此,为了避免内心的尴尬,还是不看为妙。至于罔樨,就更不该看了。

    哪里有给暗恋的人看别人给自己写的情书的道理?别说什么借此机会看对方反应的小聪明,王一根本不需要玩这种花招,罔樨对他的态度早就摆得明明白白的,就是好友。

    至少比书童好,而且好很多,很会苦中作乐的王一觉得这样也算不错。只是不知道罔樨为什么像是突然撞邪了似的,非要来抢这封情书。

    罔樨这两年不是成熟了许多吗?难道是心智退化了?

    他喜欢上的人,究竟是个什么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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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看到王一笑着凑了过来,罔樨心里暗暗哼了一声,但他昨晚老想着情书的事,一晚没合眼,眼睛红得像俩熟透的山楂。他不想被王一笑话,心里又惦记着那封情书的过结,干脆直接将脸扭开,闭上眼装作一副眼不见心不烦的样子,很是欠揍。

    王一笑笑,心道这是记昨天的仇了,别去讨不自在吧。随即一转身,归入了柳思璋的队伍。

    第三天,王一不但主动凑到罔樨身边,还很主动地奉上了点心一包,但罔樨还是不想说话,只是抱着胳膊看着王一。

    那个投递情书的姑娘是山下镇子里的,他昨日没在山上见到这姑娘,王一也没下山,也就是说,情书还在王一这里,难不成这两人是两情相悦?一封情书就要私定终身?

    一想到这里,罔樨就气得要命,直接大步流星走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