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书单 - 言情小说 - 九零年代大学生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250

分卷阅读250

    你个王成显,自己发泄一通倒是爽快了,她现在很是尴尬好不好?

    “王成显,他酒量还真是一如既往的不太好呀。”

    翟一诺笑了笑,“是啊,还是不太好呢。”

    两个人再吃饭也没什么意思,一左一右搀扶着王成显往外去,到了柜台那边简凌连忙结账,却是被翟一诺拦住了,“好歹我也是在这土生土长的,就别说什么地主之谊了。”

    他拿出信用卡刷卡,签字的时候简凌愣了下——翟一诺拒绝了老板递来的圆珠笔,而是从自己的衬衫口袋里拿出了一支钢笔。

    那支钢笔简凌看着很是眼熟,因为那是她当初给翟一诺挑选的生日礼物,价格一百零五块人民币。后来毕业的时候简凌又是给他们准备了毕业礼物,那时候她买的钢笔就是贵多了。

    只是她没想到的是,已经过去那么多年了,翟一诺竟然还留着这支钢笔。

    上面刻的字似乎已经被磨去了痕迹,隐约可见。

    她一时间失神,以至于王成显直接往地上滑,翟一诺也被拖累,身体失衡,那支派克钢笔没有收回到口袋里,而是直接跌落在地上。

    笔尖和地面接触,简凌怔了下,看到翟一诺面色一白。

    王成显已经被丢到了地上,两个人都没再管他。

    “大概不能用了。”

    “没事。”翟一诺弯腰把这支陪伴了他很多很多年的钢笔捡了起来,看着摔叉了的笔尖,他小心的抚摸了下,“修修还能用。”

    面对这样的翟一诺,简凌一时间竟是不知道该说什么才是了。

    她想起了被他们不约而同丢到地上的王成显,也不知道什么时候王成显清醒了过来,指着翟一诺手里的钢笔说道:“简凌,这不是你送诺诺的生日礼物吗?咱们诺诺可真是长情的人呢。”

    闭嘴!

    不说话没人拿你当死人。

    简凌真想一走了之,她怎么就天真的以为王成显在自己就可以避免和翟一诺相处的尴尬了呢?

    天真的像是个傻子似的。

    到了饭店门口,送王成显和翟一诺上了计程车,简凌借口家里有事离开了,她不想跟翟一诺再多说什么,更不想见到王成显这个猪队友。

    而这一面之后,简凌有段时间没见过翟一诺,他好像已经离开了似的。

    直到简凌给钟女士办好房屋过户手续,意外碰到了王成显和一个女孩子在这边逛街,这才是从王成显嘴里知道了一些消息。

    “诺诺这次回来,其实是来还钱的。”

    “你知道的,他爸当初贪污,诺诺当时出了国,其实他家真的不穷,谁知道他爸就是做出了这种事。”

    “他这次回来把他爸当年贪墨的钱全都还了,毕竟他现在在美国也是小有名气的科学家,就算是两国和谐也不会抓他的。”

    “那天我喝多了,半夜醒的时候看到诺诺坐在那里修钢笔,简凌我这辈子没见过这样的人,你说他图什么呢?”

    一支破钢笔,坏了就是坏了,就算是当时花了一百多块,可是几十万上百万都拿出去了,翟一诺还能缺钱吗?

    他就是忘不了罢了。

    就是忘不了,那支钢笔成了他的念想。

    王成显醒了,然后又闭上眼睛假装睡着。

    似乎什么都没发生过,他没有在半夜无意中窥探到翟一诺的心事。

    更没有说过那些醉话。

    简凌听王成显啰里啰嗦,她比自己想想象中要平静多了,“是吗?那你送他走了?”

    “没,他自己走的,说是怕被我打。”王成显苦笑,“简凌,我是这么粗鲁的人吗?”

    “你不是吗?喝了两口白酒还上头了。”她看了眼王成显,目光落在了试衣间,“什么时候找的女朋友呀,不给说一声,回头结婚可不给份子钱哈。”

    “别胡说。”王成显的否定都带着几分牵强,简凌笑了下,“成了,不打扰你陪女朋友逛街了,我先回去了。”

    和这两位老友的先后相聚好像都没什么好结果,简凌这会儿想要回家,让她妈有空去收拾收拾,她这狡兔三窟又多了一个窝不是吗?

    ……

    “凌姐,这样成吗?”跟简凌一块行动的是前年才进华视的一个小年轻,虽说是小年轻不过这两年就把自己吃的五大三粗,提前进入发福期。

    “那你说怎么办?”

    小年轻愣了一下,“那我听你的。”他还真想想不出什么主意来。

    十一黄金周的时候,简凌来这边暗访。

    因为接到群众举报,说这边的专卖店制假售假。

    明察是不成,所以只能暗访。

    简凌的计划是乔装打扮,起码不再是平日里那种一本正经的着装,得把台里要求的着装规范丢到一旁去。

    因为是来南方城市,十一的时候还不是很热,所以简凌穿着一条波西米亚大长裙,脖子里一串珍珠项链,大红唇配着墨镜,等着细细的恨天高,倒是把一同行动的小年轻给惊住了。

    “凌姐,你东西放哪里了?”他们进了店里肯定不能明着拍照,所以得把相机给偷偷藏起来,简凌现在这样可不像是能藏住相机的样子。

    “哦,我负责跟店员聊天,你拿着相机,把它放你包里就行了。”简凌笑了下,“小黄,我觉得你该再戴个金链子。”

    符合当下流行的时尚。

    黑老大不都喜欢穿着黑色的T恤,然后脖子里带着小拇指粗的金项链,嘴巴里再叼着一根烟吗?

    黄栋觉得这个有点难度,主要是他得假扮凌姐的男朋友呀,这难度杠杠的。

    不过等到了专卖店,还来不及慌张,他就是听到了一句,“哎呀老公,这不是我最喜欢的那个牌子的吗?你答应要给我买的。”

    店员看着进来的人,女的烈焰红唇娇艳动人,虽说戴着的墨镜遮挡住大半张脸,不过看下半张脸气质就是不错。

    至于男的,跟那些陪着老婆一起逛街买衣服的男人没什么大的区别,听到自己老婆想要买衣服花花花都是一脸的便秘神色。

    不过女人真想要买衣服,尤其是漂亮女人想要买衣服,那种决心可不会因为男人面露难色就打消的。

    “这位女士想要买秋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