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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国师想见你一面。” 余初继续迈腿,朝着大门内走去,步伐有些打飘。 “谭队,我明日没空,还是不要见了。” 日。 他肯定早就知道自己的身份了,却还是从长平一路隐瞒到京都,绑架、扒裤子、威胁、卖队友……该干的她都干了,不该干的她也干了。 只要一想起这些,她就四肢发软头皮发麻。 这要是真追究下来,十万字检查可能都不够写的,可能还要追究相关处分。 她还是早点卷铺盖跑路的好。 第五十六章 余初来的时候, 带的东西本就不多, 回去带的东西自然更少。 除了私人物品, 一些设备、电子仪器、药物、甚至是武器都留了下来。她吃过早饭,回到屋子花了半小时不到,把自己跑路的行李收拾好了。 然后就开始余氏表演—— 假装自己很忙。 一会儿把衣服从东屋搬到西屋,一会儿又把西屋的鞋子拿到东屋, 然后当着谭宪的面,再客厅找了一个时辰, 终于在堂前长几底下, 找到了自己“丢失”的一对耳坠。 谭宪坐在院子的椅子上, 手拿铅笔, 在本子上写着什么。 偶尔抬起头来, 都能看见余初似乎“忙的不可开交”的样子, 他眉尾挑了挑,却也没有说破, 低下头, 继续把余初昨夜告知的信息,一一记录下来。 将一页纸写完之后, 谭宪抬起头来, 看着第十几趟从东屋走出来的余初,叫住了她:“余初。” 余初手里抱着一个枕头, 站在不远的地方,笑道:“谭队,有事儿?我这挺忙的。” 说完她生怕没有说服力, 还用力拍了拍枕头,弹出不少灰尘来。 这要是封肃,肯定一本子飞过去,然后怒吼着“借口那么多,还不给我滚过来”,她绝对会圆溜溜的滚向肃美人。 可是谭宪的性格截然相反,他轻轻的扫了一眼余初:“我看你这么忙,今日也不一定收拾的好,要不改签下船票,晚几天……” “不用、不用——我这一会儿收拾也是一样的,晚上一定可以收拾好的,用不着改签。”余初抱着枕头走到谭宪面前一米左右停下,见谭宪冷冷的看着她,又往前挪动了小半米。 谭宪:“你站这么远,是担心我把你绑去国师府?” 于是,再挪动小半米。 直到立在谭宪跟前了,他才将目光收了回来,把手中的本子递给余初:“这是根据你昨晚的信息归纳的,你先看看,看有什么补充的。” 余初接过本子,松了口气,将注意力拉回纸上。 谭大爷的绘图功底很好,稍稍几笔,就将三里巷简图勾勒了出来,然后将建筑标上序号,之后的几页,都是根据序号标注相关的信息。 什么妹子什么金主,余初提过的,谭大爷都一一写清了,但是昨天她一口气说的太多,其中有两个混淆了,还有一个位置标错了。 余初纠正了之后,想了想,在信息之后一一填了几笔,标注上了弱点。 就比如隔壁宅子穿着旧衣的妇人,自然适合用钱打通;而梨树前那个头牌,可能良籍的身份更有吸引力;公公家的小娇娘——找个小白脸来哄着,可能更直接有效…… 她写完之后,递给了谭大爷:“给。” 谭宪翻了翻后,表情有些复杂,越发觉得自己放人放的太早了:“余初,要不你真多留一段日子,帮我……” “嘶——谭队你看,我一受惊吓,又消化不良了。”余初捂着肚子往后退,“我去找下胃药。” 受到惊吓消化不良? 这是连个借口都懒得找,谭宪摆了摆手:“去吧去吧。” 算了—— 这个破摊子,他一个人处理就行了。 *** 古代区的工作人员,一驻少则五年,多则十几年。 有些人离开后,再见面,就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 晚上的时候,余初烧了几个菜。 一个糖醋排骨,一个辣子鸡丁,一个跳水鱼,还有两个素菜一个凉菜,也算凑足了一桌离别宴。 谭宪倒是没有料到余初在古代的灶台上,厨艺发挥的还这么好,他看着桌上的菜色,总觉得少了些什么。 于是他看向刚坐下的余初:“有酒吗?” “有的,厨房有酒。”余初起身,“我……” 古代的调料不够,有些荤菜 压不住腥味,就只能把酒当水用,她之前买了不少。 “你坐着,我去拿。” 谭宪再回来的时候,两手各抱一坛酒,一大一小,大的也不过就是两三斤的量,小的大约只有一斤。 他酒量不错,但是不酗酒,只是牢狱之中被关着的时候,日常饮食连基本人道主义都没有,好几次被湿气太重骨头隐隐作痛,就想着要是有壶酒就好了。 今日,勾起了他喝酒的兴头。 谭宪将两个坛子封泥拍开,大的摆在自己面前,小的则放在余初面前:“我喝我的,你随意。” 古代的酒不是蒸馏酒,度数一般不高,当饮料喝一碗半碗,问题也不大。 余初原本想拿小杯子去装,看见谭大爷豪气的给他自己倒了一碗,又悄悄把捏着杯子的手收了回去,换了个小碗。 堪堪只倒了个半碗。 她年纪小,在刚入驻地的时候还没有成年,大家聚会的时候,给她点的都是饮料,个别闷坏的,还特意点了娃哈哈。 然后一桌人一边喝酒,一边看着她喝着娃哈哈直乐。 后来,去了古代区,宋家门风严谨,有戒酒、戒赌、戒色‘三戒’,家里男人不喝酒,自然在餐桌也就没有见过酒。 再后来,她被肃美人捡回了界市。 肃美人饮食作息没有规律,胃伤的有些狠了,有他的地儿,都不会有酒出没。 所以算起来,她喝酒的次数并不多。 为数不多不多的几次,还是在毕业散伙饭和回老家的时候,多半也是浅尝即止。 她端起碗,尝了一口,糯甜中带着微酸,香味悠长,口味倒是十分的好。 谭宪不劝酒,自己喝酒倒是很痛快,第一口就是小半碗。 也许是酒香勾的,谭宪脸上也多了些人情味:“我看过档案,你是清大毕业的?” 余初点头。 “十四岁上的清大,算得上少年天才。”谭宪有些好奇,“你怎么想着来驻地的?” “我实习的时候才十六岁,脸长得又嫩,正经单位怕被人说用‘童工’,也怕我智商够情商不足,融入不进团队反而成副作用,HR犹豫归犹豫,到头来还是把我刷了。” 其实那时候,按部就班,她应该读研考博,考虑考虑出国。 等到博士毕业了,自己也不过才二十出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