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渊之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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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几何时,当我面对送上猎物的奥尔菲斯抵死不从,他对我说过:“你会后悔的。” 我那时回答:“我已经在后悔了。”我后悔变成吸血鬼了,因为我难以承受命运,却没有结束一切的勇气。 可是直到自己失控咬伤爱丽丝的时刻,我真正地像他说的那样悔不当初:如果不是这几年我坚决依靠动物血为生,那么这个可怜的小女孩虽然失去了母亲,但是保留了理智的我可以将她送到那些没有孩子的体面人家去,如此可爱乖巧的她一定会被视若珍宝,在阳光下幸福地度过自己美好又温暖的一生。 ————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只能与我蜷缩在暗无天日的棺材里。 这几年在更换居住地的行程中,我为自己争取到了独立的棺材,爱丽丝的血族新生也来得突然,谁都没有准备孩子的棺材,于是她要与我这个“mama”睡在一起,就像她以前那样。 我也觉得有必要时时刻刻关心她,因为爱丽丝是一张白纸,完全落在奥尔菲斯手里的后果令我不寒而栗,因此天没亮,我就赶紧将她抱进了棺材,然后自己也躺进去,将“一家之主”关在外面。 我尽可能地摸索如何养好孩子:“mama给你讲睡前故事吧?” 爱丽丝很高兴,她一头长长的金发在黑暗里似乎也闪闪发亮,让我不由自主地抚摸它们,然后讲起了一个与长发有关的童话: “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怀孕的准mama被邻居院子里种的莴苣深深吸引,而邻居是个巫婆,她说,想吃莴苣,就必须把生下来的孩子给她……” “就这样,女孩被巫婆关在高塔上,她那长长的头发成了与外界唯一的桥梁……” “……女孩终于离开高塔获得自由,与王子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莴苣姑娘的故事由格林兄弟整理、并在十九世纪出版(现在还没到那时候),自然使爱丽丝觉得新奇有趣。她兴致勃勃地听了一遍又一遍,然后说:“我就像是获得幸福的莴苣姑娘,虽然没有遇到王子,但有了mama和奥菲。” “那接下来我们来听白雪公主的故事……” 一夜之间我便闯入了作为母亲的生活,我想要弥补爱丽丝过去的不幸,更想弥补她被夺走的人生,奥尔菲斯显然清楚我对孩子的愧疚心理,于是他有的是办法分走孩子的教育权。 “你忍心看着女儿挨饿?素食主义者不给孩子吃rou,都要算作虐待!” 他如此将我一通恐吓,便把爱丽丝抱出了这个诡异的“家”,搜寻着活人的气息而去。 ————如果过去不谙世事,就不会有丝毫的恐惧。 爱丽丝以天才般的速度学习奥尔菲斯的嗜好,她的人类生命太过短暂,以至于无法让她产生任何人性困扰;而我,也终究放下了对人血的抗拒,屈从于吸血鬼的本能,因为根据万有引力定律,杀一次人便能带来另一次。 但是我永远都能快就快,不让猎物有任何痛苦,不像是奥尔菲斯那样诱骗猎物迷恋自己,或者像爱丽丝这般吸引怀着善意的人们。 在白天,“女儿”永远依偎在我的身旁,而入夜后她就与奥尔菲斯一样得心应手,面对死亡的微笑比亲生父女还要相似。 不过,爱丽丝从来没将他称呼为父亲,我问过一次为什么,她第一回显露出沉湎的忧郁神情: “我没有爸爸,mama……以前的mama说,他在我出生前就离开了。” 我就不敢问了,因而也更加疼爱她:在“一家三口”搬到更为繁华的沿海城市后,我开始联络精通儿童时装的裁缝,把爱丽丝打扮成无比动人的洋娃娃,用目不暇接的华丽衣装使她永远光彩夺目;并且,我开始置办书房。 奥尔菲斯毕竟是个作家,我知道他一直有不少藏书,但过去的我总是逃避阅读,因为我怕读到他用马甲出版的作品————我怕在某一本中读到自己:他把我引入黑暗的血腥世界,不正是为了书写我的人生吗? 但现在,我得为爱丽丝做出改变了。 孩子需要认识世界、学会思考,而这座繁荣的城市云集了各方来客,一个亚裔女人在乌鸦归巢的暮色里走街串巷,是不会引人侧目的;我搜寻了各种各样的诗集、小说、科普读物还有哲学书:我要给她超越时代的启蒙教育,与她一起思考永生的意义;奥尔菲斯只觉得我无病呻吟,但作家的女儿显然不能目不识丁,于是他不做干涉。 使我感到快乐的是,爱丽丝可以一连几个小时地沉醉于书中的内容,静静地听我给她讲解基础。她是那样的安静,静得使人心动,当她自己用纤巧的小手翻动纸页时,我就会在灯光下凝视着她,感觉到了母亲的欣慰。 ————在生活上,爱丽丝与我建立了这样的默契,但到了狩猎的时刻,她的共鸣属于奥尔菲斯:于是某种意义上,她真的像是我与奥尔菲斯的女儿,三人之间也的确产生了一家人的错觉,就像是对外人表演的那样。 我们开始一起去剧院看戏,坐在家庭包厢里面,并且经过熟悉时装的爱丽丝的请求,奥尔菲斯将白西服换成了潮流的黑色礼服,而我也穿上了束腰和大泡泡袖,把自己的异域面孔藏在宽檐帽的阴影下。 每当这时,奥尔菲斯就像是换了个人一样:舞台上的剧目多半出自大师之手,爱与死是其常见的主题,当他幽深的双眼为人类文化的精髓而目不转睛时,那个对死亡微笑的吸血鬼仿佛不存在,坐在我与爱丽丝身旁的似乎只是个纯粹的执笔者。 他会用饶有兴致的态度与我交流,往日挖苦的刻薄消失得无影无踪: “人类的固有一死成了艺术源泉,区别在于为什么而死。当我还在伦敦的时候,我便已经深谙英国文学中‘为荣耀而死’的底蕴。” “你是英国人?”我问,他从来没提过遇见我之前的事情。 “曾经是。”奥尔菲斯把话题一揭而过,“法国文学则信奉‘为爱而死’,书中的痴男怨女始于爱也终于爱。” “而这里,这个地方的书中,很多‘为自由而死’。”生长在美国的爱丽丝接了话,“美国就是为自由而建。” 我也起了兴趣:“往东边去,你们会发现俄国人在漫长严冬中写下‘我会死’,还有一个比中国更靠东的日本国(这时候日本还未开放),那里的人觉得‘我想死’。” “你看。”奥尔菲斯笑道,“死亡是人类永恒的主旋律,我们为何不能对死亡微笑?” “……”我别过脸去:“可是奥尔菲斯,中国文学是‘活着’。” 虽然与他的看法互不认同,但共同的话题还是让我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宁静。这以前,我与奥尔菲斯的生活虽然是静悄悄的(排除他的挖苦与我的固执),但内心汹涌着反抗带来的激流:那阵子哪怕睡在一个棺材里,彼此的距离也异常遥远。 ……至少比现在远,虽然目前也不太近就是了。 我认为改变是爱丽丝带来的:孩子的存在让虚假的家庭有了真实的幻觉。 诚然,她使我感到久违的快乐:我爱她,她也爱我,每天我们听着彼此的心跳声醒来,她会先亲吻我,这是奥尔菲斯得不到的待遇,使我产生洋洋自得的成就感,然后我会为她梳头,起先只能简单束发,但我逐渐能巧妙地为她编织各种发型,接下来还帮她将丝带系好。不去游玩或者看戏的话,我们三个通常不一起行动,一般我出去一会儿就回来,而爱丽丝会在天亮前和奥尔菲斯一起归家,并给我入睡前的亲吻。 还有一个改变就是活下去的意义:过去我总是祈求熟悉的未来早日降临,这样我可以跨越两百多年的岁月,再次见到自己思念的故人……这种打算几乎成了精神支柱————有了爱丽丝后,我感觉活在当下也不是那么糟糕了。 谁知某一天,爱丽丝忽然问我:“mama,你真的是奥菲的妻子吗?” 我为她的问题感觉到莫名其妙:“难道不是吗?你是我们的女儿,我们还能是什么关系?” “可是……”她蜂蜜色的大眼睛看向我的牵着她的手,“夫人们不都会戴上婚戒吗?” 她这一说,我才想起自己从来都是在接受奥尔菲斯的设定罢了,我的心态转变,也只是他同化爱丽丝造成的,说到底一切都像是他写就的剧本。 这种想法要我怔神片刻,才想了个解释:“婚戒只是西方传统,我来自东方啊。” 爱丽丝点点头表示她明白了,但是第二天,奥尔菲斯私下找到我: “戴好。” 我错愕地看着被套上手指的钻戒,即使是吸血鬼也会觉得金属质感很冰凉。 “哪来的?爱丽丝跟你说了什么吗?” 他回以一如既往的漫不经心:“我碰巧听到了,正好又刚杀了个有钱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