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老牛吃嫩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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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一觉睡醒的迈克,满足地伸了个懒腰,才渐渐清醒了过来。随着记忆的慢慢回笼,他才想起自己现在是在什么地方。一个翻身坐起,他跑到窗前,一把拉开了窗帘,眼前的一切,让他吃惊地睁大眼。窗户外面,天刚刚亮起,天空还带着一些黛色,片云也无。初生的红日挂在天边,照得半个海洋都是红色的。早起的海鸟已经在觅食,成群结队地在海面上飞过,偶尔闪电般地入水,然后叼起一条鱼飞上天空。海水翻涌着拍打在悬崖下的石壁上,发出细碎的海浪声。“这一切都是真的?”这时候,迈克才真正地认识到,自己被一个法师带着,一瞬间就来到了遥远的海边。“自然是真的!”一个声音在他的身后响起,就看见昨晚那个带着自己来到这里的人,正靠在墙上,颇为玩味地打量着自己。“你在干嘛?”迈克有些发毛,苏云现在的样子,像极了那些有着特殊喜好的人。“我在看你的身体,我对它隐藏的内容很有兴趣。”苏云笑眯眯地说道,迈克差点一个趔趄,他有些慌了,他可没有对抗一个法师的力量,怎么办?“不光是我感兴趣,而且狼人和吸血鬼一样对它很感兴趣。”幸好苏云的下一句话就打消了他的顾虑,但随之新的问题又摆到了他的面前。“为什么狼人和吸血鬼这些传说中的生物会对我感兴趣?”这是他十分不解的一个问题,为什么单单是他,而不是别人,他到底特殊在什么地方?“你父亲叫什么名字?”苏云问道。“洛克纳·高文。”“祖父呢?”“杰森·高文。”“曾祖父呢?”“这个……,我记得好像是叫瑞克还是凡森,我记得不太清楚。”迈克有些疑惑,谁会记得这么远的关系。“那你知不知道,一千四百多年前,自己的祖先叫什么名字?”苏云看着窗外说道:“这个问题的答案,能够回答你的疑问。”“他是谁?”三代以前的先人都记不住,更何况还是一千多年前的人。“亚历山大·柯文纳斯,”苏云回过头看着他,“世间吸血鬼和狼人的源头。”“很久以前,在这块大陆上,爆发了极为恐怖的瘟疫,因此死亡了无数人。单单却有一个人类贵族,感染了瘟疫之后,却活了下来。”深深地看了迈克一眼,“这个人,就是你不知道多少代之前的祖先,亚历山大·柯文纳斯。”“这个贵族有三个儿子,长子威廉,次子马库斯,小儿子罗文。这三个儿子继承了父亲的血脉,一样从瘟疫里活了下来。”“父子四人从瘟疫里活下来之后,就都获得了一种神奇的能力,那就是不老不死,并且免疫所有疾病。”迈克听到这里,有些吃惊地睁大眼。“故事的**来了,长子威廉被狼咬伤,成为了世界上第一个狼人;次子马库斯被一只吸血蝙蝠咬伤,成为了世界上第一个吸血鬼。唯有小儿子罗文,娶妻生子,平平淡淡地走完一生,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苏云讲完了柯文纳斯血脉的来历,“现在,你知道为什么狼人们和吸血鬼们,都想抓你了吧!”“你是说,我就是第三个儿子的后人?”迈克惊讶地问道,“而且吸血鬼和狼人的诞生,不是因为神的诅咒吗?怎么会是被狼和蝙蝠咬了?”这一点,也是让苏云有些蛋痛的一点,这个种族的诞生也太容易和随意了,好歹搞个高大上一点的诞生方式啊!不说像是齐天大圣一样气冲牛斗,但是也别这么接地气啊!“你确实就是,柯文纳斯第三子的后人,直系血裔。”苏云解释道,“罗文·柯文纳斯的儿子,就没了自己父亲那种永生不死的能力,但是这种纯净未被污染的血脉,一路传递下来,一直传到了你的身上。”“通过解析你血液里的秘密,狼人可以获得更加强大的力量,吸血鬼们甚至可以不再害怕太阳,你觉得他们会轻易放弃吗?”迈克一听,心里都有些绝望了,在吸血鬼和狼族看来,他怕是比富可敌国的财富对凡人的吸引力还大。突然间回过神,“那你呢?你又能得到什么好处?”“放心,我不会对你进行什么人体试验,更不会抽血、解剖什么的。”苏云说道,“正相反,我会让你成为一个巫师。”“巫师?就像你一样?”迈克好奇道。“差不多,除了细节上有一些差别,几乎一模一样。”苏云解释道,“我给你找了一位老师,他现在正在外游历,过两天才回得来。”“一位老师?”迈克有些不安。“放心,教你绝对是绰绰有余。”苏云信心满满。一天过去了,两天过去了,十天过去了,然后是半个月。不光佩恩没有丝毫音信传回来,就连送信的苍鹰也跟着消失了踪迹。不会吧?这个世界上难道还隐藏着什么神秘力量?苏云试图感应自己在佩恩身上所下的印记,但是两者之间的距离实在是太远了,只能模糊地感应到没有生命危险,具体的位置却无法获知。通过一系列的预言法术,总算是圈定了一个大致的范围。随着传送术的施展,苏云出现在了一座山巅。“**。”苏云出现的地方是个火山口,这就是没有固定坐标的传送术的下场。传送术只是会将目标传送至可以安全站立的地方,不会管那个地方是哪儿。不过幸好苏云也不是个拥有血rou之躯的法师,不然真的有可能跌进火山里,最后化为一坨焦炭。在掉下火山口的一瞬间,苏云直接飞了起来。然后便是无数次的传送术的使用,终于,再一次传送之后,苏云感觉到了佩恩的位置。隐去形体,再次传送之后,苏云直接出现在了一个人来人往的沙滩上,佩恩这个小子,正乐不思蜀地和一群穿比基尼的美女打闹着。“融入人群”,一个可以让人无声无息间融入特定人群,而不会被人觉得突兀的法术。一个用处非常诡异的四级法术,通常都是刺客在刺杀或者逃逸时使用的。几个美女颇有些玩味地看了带着异国风情的苏云一眼,明明长着一副亚洲人的面孔,但是却留了一头银白色的长发。那是一种让人想起仲夏夜银月的色泽,而不是人类老去之后,头发的那种枯白。如果苏云还有自己的身体的话,说不定也会像佩恩这样留恋花丛,但是可惜的是,他没有。在内心为自己默哀了一秒钟,苏云直直地走向了沙滩上正在举行的排球比赛。佩恩简直是行走的荷尔蒙,真的,苏云都能看见,那几个打排球的女孩儿,在看向佩恩时,眼睛里的绵绵爱意,以及看向对方的时候,那种相互攻击的敌意。“嘭”一个身材曼妙的金发女孩儿,直接将排球打向对面一个女孩儿的脸,佩恩急忙上前,想替这个女孩儿挡住这次攻击。“噗!”地一声,皮球在高高飞过网线的那一刻,忽然像是被什么扎破了一样,在空中变瘪、变小,最后轻飘飘地落在了地上。佩恩扭头一看,苏云正站在不远处,面无表情地看着他。“咯噔!”一下,佩恩心里突然凉了一下,从小到大,每当苏云露出这样的表情,总会有倒霉的事情发生在他的身上。连忙对着几个女孩儿挨个打过招呼之后,佩恩向着苏云跑去。“老师,你怎么来了?是缺什么材料吗,哪还用你亲自跑一趟,给我发个讯息,我立刻就给你寄回去。”佩恩知道自己这次可能会有些惨,态度立刻就谄媚起来。“你收到我给你的讯息了吗?”苏云问道。“收到了,收到了。格雷的速度很快,就算是跨越大洋也只需要一天。”格雷就是苏云信使的名字,是佩恩从小养到大的一只苍鹰。因为被苏云利用魔法改造了一下,变得聪明而且各方面的能力都提升了许多,一直给苏云或是索尼娅带回佩恩的消息。“你住哪?”苏云面无表情地问道。“我住在金的家里。”佩恩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金是谁?”“嗨,金,”佩恩向着远处大喊了一声,“来这里一下,我想给你介绍一个比较重要的人。”然后苏云就看见,沙滩的另一头,跑过来了一个一头红发,拥有着傲人上身的女子,身材很好,就是年纪看起来略大。“金,这是我的老师。老师,这是我的朋友金,我目前就借宿在她的家里。”佩恩自然地将手环过这个年纪比较大的女人的腰,而这个叫金的女人,立刻依偎在佩恩的怀里,一副小鸟依人的样子。“嗨,很高兴见到你。不得不说,作为罗根的老师,你看起来真年轻。”她略微有些脸红地说。“罗根?”看了打眼色的佩恩一眼,苏云忍不住用手捂住自己的额头,姐们儿,你可能以为自己走了大运,泡到了一个年纪轻轻的小鲜rou。可抱住你的这个家伙出生的时候,美国都还不存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