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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成了怎么办。我想就算他不理我了我也死皮赖脸地贴着他。我想找个理由,把这件事当做玩笑,就比如说舍友和我玩的一个赌约……然后他答应了。我感觉我就想在做梦,实际上我把自己大腿掐青了仍然觉得在做梦。直到他主动过来吻我,我们在餐厅无人的角落里拥抱着唇齿交缠了很久,我才从呆滞中拔了出来。我想我没在做梦,这个温度是真实的,是来自这个男人身上的。我高兴到发疯。回去抓我到处逃散的舍友挨个拥抱。……我第一次和他做·爱,就在第二天。我真的等不及了,就这么毫无经验,青涩又莽撞地想占有他,在他身上烙上标记,让那些垂涎他的学妹学弟们都知道。这是谢宸旻的,谁都不准动。要不是他警告我敢留痕就揍我,我还真就把这疯狂而幼稚的想法实施了。他第一次忍着什么话都没说,我问他疼吗,它只是蹙着眉头说你继续吧。直到他终于忍不住湿红了眼角,我才知道我第一次做得糟透了。他从来都会迁就我。从来都是。以至于让我产生了一种,如果没有这个人,我该依靠什么的感觉。……我在睁开眼睛前,脑海里走马灯似的看过了我和他的记忆。每一个瞬间都是转瞬即逝。只有我们刚开始那一段时间,是非常非常长的,长到我甚至能清楚地感受到我那时的心情。多回忆些美好的事情总是好的,能让我暂时从我已经失去他的现实中挣脱出来一会儿。但是人总是得向前看的,做梦人也总有一天会醒的。我想我还是得继续活下去的。出院那天阳光很好,招财来接我,摇着它毛绒的白色尾巴,过来拱我的腿。我说,走,买烤肠吃。他汪了一声。妈还在担心,我给她道了歉,保证再也不会有这些混蛋的轻生想法了。那天我牵着招财,它去看小猫,妈去看咱爸,我去看你。我们这一家,可真是命运多舛。…………林初,初。你的日记我读完了。我听你的话,一天一天的读,读了五年。这不能怪我,怪你。你有好多篇就一句话水过去了,我忍不住,就……多看了几篇。我现在过得还不错,辞了工作,当了个自由职业人,每天写点文章,接点策划的活什么的。。我那三舍友打算要一起创业,把我也拉了过去凑数。现在我们公司办得风生水起,就是程序部那几个小子偶尔搞点幺蛾子。他们开玩笑硕,要是你当部门里的一把手,我们能比现在强个三四倍。我现在赚得钱能养活自己和妈,以及家里的那些小东西了。我又从街上捡了一只小猫,但是这只跟进宝的性子简直天差地别,我以为我养了两只二哈。这俩除了我不在的时候一块拆家的时候挺齐心协力的,几乎见面就抢食、闹腾。搞得家里挺热闹的。还有就是,我当“爹”了。没想到吧?我认了那个女司机的小孩当干女儿,他们母女俩,我想我能尽点力所能及的力帮他们一把。初,我过得真的挺好的。我在努力地适应你不在的生活,别担心我。初,我想你了。但我还是忘不了你的样子,你的声音。我没法再去找一个能陪我的另一半。算了,我还有咱妈,一个女儿和一猫一狗,一点也不孤单,不急着再去找一位伴侣。初,我软磨硬泡了五年,你爸妈,终于肯让我进屋喝杯茶了。我想我继续磨上个一两年,大概就能彻底改口了。哈哈。……初,这个世界上的善良人越来越多了。我把我们的故事编成,发到网上,没想到还挺受欢迎的。里面的林初是长命百岁的。里面的谢宸旻仍旧非常非常喜欢林初。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