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书单 - 耽美小说 - 穿成男主未婚妻肿么破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59

分卷阅读59

    很好,至今散发着柔润的光泽,可以看出主人十分爱惜,会定期拿出来保养。

“这个纯金的?”顾玺看了一眼,问道。

“我不知道。”林恬小心翼翼地拿出来,不管这个金色的小提琴是不是纯金的,它可是代表了国际权威的奖项。

“你以后也一定会拿到的。”顾玺看林恬这么爱惜,想起前世好像林恬没说过自己拿过这个奖,顿时有点心虚。

不过他也不知道前世林恬有没有拿到,他并不关注音乐界的事,只知道林恬拉小提琴很好听。

“这个奖很难拿的,参赛还有年龄限制,必须在35岁以下。”林恬把奖品小心翼翼地放回礼盒中,“吴桐先生还没有一个学生能拿到冠军呢。”

顾玺安慰道:“你和他们不一样。”

林恬收起奖品,端正坐姿直视着顾玺,严肃道:“奖品也看完了,我要说你的事了。”

顾玺知道林恬反应过来刚刚拥抱的事,肯定要找他秋后算账,他自己今天情难自禁,是躲不过去了,顾玺闭了闭眼,坦然道:“你说吧。”

“以后不要做这么冲动的事了,你还在复健期,就算运动也应该适量,黄医生没嘱咐过你吗?”林恬低声道。

林恬竟然没说刚刚他主动拥住他的事,顾玺顿时觉得什么都不是事,但是心里又在想林恬提起怎么办。

林恬完全不懂他的感情,顾玺自认为耐心好,有时也有些安耐不住,想趁着林恬没开窍,多些肢体接触。

司机看着后座两个小年轻孩子一个质问,一个诺诺道歉,想着现在的孩子谈恋爱真的越来越早了。

到了成秀路,林恬指挥着司机开到了医馆门口,司机看到光秃秃的门口,哎呦了一声,“我路过那么多次,还是第一次知道这是医馆。”

下车后,顾玺要自己走,林恬不放心,一定要扶着顾玺进医馆,然而却不见黄医生的身影。

平常黄医生就像住在了医馆一样,随时随地能找到他,今天竟然不在?

没一会,上次给黄成将手术做一助的医生来了,他解释说黄医生最近在和和Z医合作,共同负责探讨顾玺的案例,Z医把顾玺的案例当做临床典型案例上报给国家卫生组织,然后上头就关于神经搭接技术开了个会,这次黄医生就是和Z医的专家们一起出差,去外地参加研讨会,还有几天才能回来。

林恬想起来,原著中黄医生就是因为给顾玺治好了腿,最后在国际上名声鹤起,被誉为神经搭接第一人,获得了很多荣誉,连外媒都对他称赞有加,评论说他开辟了一个新天地。

黄医生按照原著剧情获得了成功,那顾玺也会和原著一样吧,成为最终的赢家,林恬心里微微安心,让一助医生给顾玺看腿。

顾玺的腿确实没什么事,摔伤很正常,而且因为顾玺勤于复健,腿部恢复的比预期要好,他腿部的肿胀只是因为今天站立太久了,只要回去休息休息就能恢复。

林恬又反复多问了几遍,确认真的没问题,才带顾玺回去。

十一月的天已经步入初冬,晚上淅淅沥沥下起雨来,更添凉意,林恬睡前忘记关窗,而经过一天奔波,他这一晚睡得极沉,根本没有醒来,于是第二天便感觉头有些晕晕的。

Z市气温跟着这一场雨直转急下,顿时降得只有十几度,林恬早上起来,去衣柜翻了一件自己最厚的衣服套上了,然后抓紧时间洗漱去找顾玺。

林恬敲顾玺卧室的门,叫他一起来吃饭,很快,顾玺就开门了,显然他起的比林恬早,只是在卧室里没出来而已。

顾玺在家还是依靠拐杖走路,毕竟他还不能长达十二小时都站立,站久了还挺难受。

他见林恬只穿了那么点,当即皱起眉来,“怎么不多穿点。”

随即他顿住了,他想起来距离林恬来别墅已经两个多月了,当时林恬带的衣服本就少的可怜,一个行李箱就装下了,怎么可能带得了冬装。

林恬无所谓道:“还行,感觉今天也不是特别冷。”

结果吃过饭林恬就被顾玺拽了出去。

外面真……冷。

顾玺说带他去买衣服,林恬哆哆嗦嗦同意了。

顾玺带他来的是市中心的商场,就是上次与乔海一起见面的地方。

这里的商场也有快销品牌,林恬还是能承受得起的,便和顾玺上上下下逛了一圈。

林恬逛的是女装店,里面都是妹子,顾玺跟在他身后简直是移动光源,吸引了不少妹子的目光。

林恬在挑居家服,旁边有两个妹子叽叽喳喳小声说话。

“哇塞,那个男的也太帅了吧,还能陪女朋友逛街,简直绝世好男友,我怎么就遇不到。”

“姐妹你看看那个妹子的颜值,再想想你为什么遇不到。”

“我艹,别揭穿我……”

林恬耳尖,很难装作不在乎,而顾玺这位老哥还没自觉,指着一套萌萌的兔耳珊瑚绒睡衣跟林恬说好看,买这个。

这么可爱林恬怎么会穿。

林恬把捣乱的顾玺推出店铺,自己慢慢找比较中性一点的衣服。

林恬为了省钱货比三家,逛了好几家店,顾玺说他要去买喝的,林恬就让他自己去了。

顾玺给自己买了一杯黑咖啡,给林恬买了一杯燕麦热奶,等店员做咖啡的时候,顾玺无聊张望,没想到在斜对面的奢侈品店看到了熟悉的人。

他微微挑了挑眉,黎远正在和一个高大的男人柜台前看东西,好像有点亲密。

自上次被顾玺打了一拳,黎远一直没出现在顾玺面前,想来是在公司专心搞事业,但是顾玺没想到黎远竟然和这个人混在了一起。

顾玺知道这个人,名叫高哲,前世这个人曾是顾重年手下的高管之一,不过在顾重年还没去世之前,他就离开了顾家的公司。

等顾玺上位的时候,高哲这个人已经是对手公司的执行CEO了,Z市的蛋糕就这么大,顾玺接管公司的时候去招标现场,难免会接触到他,两人在商业上你来我往,他们对对方的行事风格都有所了解。

公平来讲,顾玺对他的印象很好,执行力强,做事作风强势,最重要的一点,有野心,顾玺很欣赏这样的商业对手,对方离开顾氏公司是很明智的选择,以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