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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先走啦,以后等有机会再见。”话毕,我没再看猴子,转身奔进了雨中。有些话,我想,若不是情非得已,还是烂在肚子里比较好。我知道猴子对我好,但那或许只是出于照顾或者一种对弱小的自然而然的疼爱。但我也知道,我对他并非单纯的仰慕和敬爱。然而,这种关系是不对等的。所以,即便我说了,也只会困扰他。如果不说,至少我还可以喊他一声“长留哥哥”。猴子没错,他有自己要做的事想保护的人。可我也没错,我想,我明明什么都没做错啊。那么,究竟是哪里错了呢?我需要时间去想通这个问题,只有想通了,我才能决定,自己究竟是永远离开,还是依旧永不回头地追下去。.听说猴子与金蝉一行是在雨停的时候离开的皇宫。彼时晴空万里,有弯彩虹在天空高高架起,美得绚丽。女王亲自率领仪仗队的姑娘们送金蝉出城,烟花炮竹齐放,虽然没能举办婚礼,但热闹的场面也与之相差无几了。街上人声鼎沸,两侧的酒楼,窗子上也趴满了看热闹的人。然而,我躺在客栈的床上,浑身无力,半点儿都不想动。打扫客房的小jiejie问我要不要传膳,问了几声得不到应答,关心地过来看了眼,她告诉我,我有些发烧,许是受寒了。“我白天淋了雨。”我如是道,心里却并不认为,一只妖也能如凡人那般孱弱,淋场牛毛小雨就会受寒。小jiejie好心地为我端来一碗姜汤。有些辣,又有些甜,滋味儿不算难受。我喝姜汤的时候,她问我:“你看到下雨,不会买把伞,或者找个地方避一避吗?”“我有伞。”我道,搁下碗,用手背一抹嘴,手搁在被子里凭空一翻,取出我的“尧光”拿给她看,“没骗你罢,我真的有伞。”“有伞还淋病了?”她无奈道。我将“尧光”捂在怀里,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舍不得嘛,这伞毕竟是纸做的,被淋几次晒几次,迟早要坏!”“呦呦,什么伞这么重要,我看看。”小jiejie道。我递给她。她拿我打趣:“喜欢的姑娘送的?”“哪有啊!”我脸一热,辩解道:“师父给我做的,他亲手做的,世上只有这一把呢!”我将师父错当成猴子,将他对我的好全记成猴子的功劳,已经很对不起他了。这把伞,是他为了保护我的受伤的眼睛,糊来遮日光用的,原本就不能真正当成雨伞用。我若弄坏了,岂不更对不起他?她“唰”得将伞展开,俊俏的小脸抽了几抽,满脸嫌弃——伞的做工不算太好,米黄色的油纸勉强用浆糊粘在几根竹片上,风一吹好像就能折了一般。伞上还画着三三两两的桃花枝,画工更是一言难尽。明明想画花满枝头,却生生画成了零落一地。空白的地方又歪歪扭扭题了两个狗爬似的字——“尧光”。“这是什么啊?”小jiejie道:“能用吗?风一吹就坏了罢?”我道:“我师父手已经很巧啦,又不是专业的工匠,糊成这样不错啊。”小jiejie神色复杂,盯着那画,又道:“那这画呢?不会也是你师父画的罢?这么丑,三岁小孩画的都比这好看。”我道:“不是啊,那是我自己画的。其实,其实我不会画画,画成这样也不错啦。”“字呢?”这次小jiejie很明智地没有妄自断定上面的字是出自谁的手笔,但显然她也已经不报希望了。我道:“师父写的。”见她嫌弃又重了几分,忙道:“我师父很优秀的,至少…他还会写字,我是连字都不会写的。”“你们师徒俩也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儿嗳。”她唉声叹气。我忙道:“别瞎说啊,什么一对儿,这话能随便说吗?”“说说怎么啦。又不是真的指成双成对的意思。”她将伞收了还我,道:“哎,你是怎么长到这么大的?我看你长得俊秀,挺像是有学问的人啊。”“我不识字。”我道,又觉得太过绝对了,便改为:“也识一些,但是不多。”她想了想,道:“这样吧,反正这几日你一直住在这里不走,以后每天等我忙完手头的活计,都过来教你认一些字吧。”“好啊。”我笑:“那就多谢啦。”.此后数日,我才知小jiejie名为女苑,是当地一位乡绅家的女儿,上过私塾,认识很多字。后来家道中落,她才来客栈谋生活。女苑为我找来很多书,有带画的,也有不带画的。但一般情况下,我只挑带画的看。她便笑我偷懒,学得不认真。我道:“女师父,带画的也已经够为难我了,也许…也许我的脑袋是榆木疙瘩,就是开不了窍呢?”女苑装模作样拿戒尺轻轻敲我脑袋,笑骂:“滚!哪有人的脑袋真是木头?即便是木头,经过我的调|教,也保准开窍喽!”“呵呵…”我干笑,心道:但我真的是块木头啊哈哈。.十两黄金虽然很多,但也有用尽的时候。我在客栈住了一月,终于用尽了最后一文钱。但这十两金子以及一月时间也不算百花,至少,我学会了几十个常用字,也想通了一些事情。我想,或许我应该找到猴子,将心里话说出来。唯有这样,我才能对自己有所交代,才能心甘情愿,才能不会再无论在哪里、做什么、吃饭、睡觉、学字、念书,满脑子想的都是他一个。即便是死心,也要猴子亲口拒绝我;否则,由着我自己将一颗心埋起来,不见天日,它也只会逐渐腐烂越发生痛,却永远也不会死。想通此结,我在女儿国找了家酒铺,帮着老板酿了几坛桃花醉赚了些盘缠,便匆匆上路了。老板心善,走之前拿出一小坛送我,让我带着路上喝。喝酒误事,我只是带着,没什么想喝的欲望。再说,那酒是我自个儿酿的,不新鲜。翻过几个山头,经过几座城池,一路顺当,倒没经历什么磨难。想来是猴子他们前脚刚走过去,已经将所有麻烦都除尽了,也算间接性为我扫清了路。即便如此,我却没想到自己会这么快追到他四人的脚步。我更没想到,自己会在这样一个天气,与这样一个猴子,以这样一种情景,见面——七月暴雨,泥泞山路,天色地色黄成一片。混合着泥沙的雨水飞溅,猴子赤金的鬈发、眼眸,一切都仿佛带着雨水的冰冷。血色的衣袍被泥点儿玷污,不再水火不浸,又或许是他自己解除了那道法术,使得湿透了的布料贴在身上,包裹住他骄傲却又卑微的身躯。骄傲,是因为在我心中,他是万众瞩目的盖世英雄,足踏祥云,身披金甲。卑微,是因为在我面前,他长身跪在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