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书单 - 耽美小说 - 快穿之不是人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75

分卷阅读175

    楚澜勾住闻溪的手,牵着他往外走:“当然不能随便亲。”

他笑了笑:“只能让我亲。”

楚澜在自己的生辰宴席上不见了狼影,连带着闻溪也找不着了,结果次日清晨众人从云雾山的蝴蝶精那里得到了消息,说是两人携手从山洞里走了出来。

啧,又在一起待了一整夜。

这已经是第三次了,长老们纷纷死心,心想天无绝狼之路,楚澜不肯娶妻生子,他们也不可能替他去生。

要是真的能替他生的话,云雾山肯定漫山遍野都是狼崽子乱跑了。

……

一回去,闻溪就把楚澜那条傻傻的毛绒围巾摘了下来,藏在自己的箱子底下,不准他再戴。

虽然现在整只兔子都归他了,但楚澜还是有些舍不得,好歹闻溪送他的第一件礼物,而且是他努力织了整整两夜才织好的……

哐当一下闻溪把箱子盖上,再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把柜子锁了,钥匙往手心里一藏,转过身笑眯眯地看向楚澜。

楚澜皱着眉握住他的右手,闻溪以为他想找钥匙,便笑嘻嘻地把右手一摊,掌心空空,丝毫不见钥匙的影子

不料楚澜捏着他的右手看了一会儿,看清没有受伤的痕迹后,才放心道:“下次关箱子小心些,差点砸到手。”

闻溪眉眼含笑,把手缩回来背在身后:“说再多花言巧语,也不会给你了。”

楚澜叹了口气,无奈道:“我只是想留个念想。”

闻溪十分怕他高岭之花的老攻再次在外面崩人设,板起脸:“我就在这儿,你念什么想什么?”

楚澜揉了揉他的脸:“你就算在我面前,我还是会很想你。”

闻溪最是抵挡不住他的糖衣炮弹,即使有心暗示,想让两人坦诚相见,被他一句话甜得心里像吃了蜜糖,便再也说不出那些话了。

既然他还不想说狼族的血脉问题,那就自己先想想办法。

楚澜心中有些担心昨天的事,他从来没有在自己未知的情况下突然变成狼过,内心隐隐担忧。

只是两人刚刚表明心意……正是如胶似漆的时候,腻乎地同他待在一块儿,他怎么也不舍得离开。

平日里闻溪一个人在屋子里待着,缩成小兔子的模样,懒懒地躺在竹筐里晒太阳,除了系统偶尔愿意带他打游戏看剧,一般他都是眯一上午就过去了。

系统曾经一边打游戏一边吐槽他是史上最懒的宿主,一点也不勤奋好学。

通常这个时候闻溪只是懒懒地打个哈欠,慢吞吞地吃点小零食,继续犯懒。

经历了这么世界,他早就没有当初那种“我要变强”的傻白甜想法了,全身所有的劲儿使三分之一去做任务,剩下三分之二都用来谈恋爱,不知道是不是系统的缘故,他所降临的每个世界都安逸得不像话,仿佛他不是孤身一人来做任务,而是来度假的。

往常闻溪都是虚度光阴,而现在楚澜在,他却不好意思躺着荒废时间了,好像因为楚澜在他身边,每分每秒都变得珍贵起来,他小心翼翼地花着这些时间,一丝丝也不敢浪费。

闻溪瞥了眼楚澜,他站如松柏,抛却他晚上织毛衣喜欢撸兔毛这些奇怪的爱好,也算是君子端方,如圭如玉,自己这种咸鱼躺简直配不上他。

闻溪思索片刻,拉着楚澜去了隔间的书房,决定和他练字作画。

书房的布置十分雅致,进门处的木架上搁着两个甜白番莲碗,里面洒了些庭中桂树的桂花,每日更换,因而今日的桂花还是新鲜的,一簇簇小花漾在水纹中,整个室内都浮动着清浅桂香。

可惜闻溪自来这儿之后,一直犯懒,鲜少动笔墨,那书桌一看便知不多使用,闻溪尴尬了一下,挽起袖子研磨。

其实楚澜对书房没什么兴趣,比起写字作画,他更喜欢埋进软绵绵的兔毛里,如果能抱着小兔子一起躺着歇会儿就更好了,如若以后小兔子不害怕他了,他就变回狼形让兔兔睡在他背上,两人一同躺在院子里晒太阳。

不过只要和小兔子待在一起就很好了,楚澜笑着看闻溪兴致勃勃地摆弄那些纸墨笔砚,问道:“会写字吗?”

当然会啊,闻溪腹诽道。

不过……他眼珠子一转,嘴角勾起,笑道:“不会。”

说着便捏着毛笔在白纸上颤巍巍地写出一个歪歪扭扭的“楚”字。

“握笔的姿势错了,应该是这样。”楚澜好笑地叹了口气,覆盖住他握笔的右手,捏着他的指腹纠正姿势。

闻溪原本笔直地坐在木椅上,楚澜站在他身后弯下腰握住他的手,炙热的呼吸喷洒到他耳朵上,闻溪白嫩嫩的耳根跐溜一下变红,像颗红红的小果子,藏在乌发间,悄悄露了出来。

楚澜看着纸上那个宛如七岁幼童写的“楚”字,想了想,给他找好了借口开脱:“这个字太难了,初学的话,先学简单的。”

说着便圈住闻溪握笔的手,闻溪只松松地握着笔,没使一点劲,只觉楚澜带着他写下一个字,纸上墨渐渐洇湿,他写了个“吾”字。

笔锋稳重,字形清雅,对比起来,旁边那个“楚”字简直是灾难现场。

他写完了还似乎有些不满意,在“吾”字的右上角涂了一朵小花,呆呆丑丑的五瓣花涂在这字旁边,显得可爱又好笑,明明一个雅一个待呆,却不让人觉得违和,反倒很是相称。

闻溪心里也好像瞬间噼里啪啦开了一大片小花,热热闹闹喧喧嚷嚷的,还散发着阵阵甜香,唇边也不由自主地带上笑意,绷直的身体放松了些,往后靠了靠,贴在楚澜的胸膛上。

小白兔真好哄。

楚澜见他画了朵花,小兔子就笑得眉眼弯弯耳朵晃晃,也全然忘了自己刚刚怎么觉得写字画画无趣的,又能牵小手又黏在一起,毛茸茸的耳朵在他下巴底下晃来晃去,时不时软软地擦过他的下颌,写字真是件有趣的事情!

楚澜显然是想教他一些简单的字,又握着闻溪的手,写了一个“至”字,让他照着这两个字练习,自己却毫无松手的自觉,依旧不要脸地用右手圈住小兔子握笔的手。

闻溪装模作样地练了两行字,毫无笔锋,字写得软趴趴的,还一丝不苟地在一整排的“吾”字右上角都画上了那朵小花,花倒是画得精巧别致,不过涂在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