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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要我转告你们,他自首了。”当听见蜥蜴的这句话,风展诺和费斯顿都微微一怔。“以后他就是FBI和CIA都要抓的凶手,那位老人温蒂,还有她家里的那些尸体,包括CIA特工的死,所有死亡事件,他就是凶手。”望着走廊尽头的病房,蜥蜴没什么感情的说。风展诺猛的一抬眼,没有什么词汇能形容他此刻的心情,对鲍勃的感情很复杂,他是可信任的朋友,最终却发现也是将他带入这个黑暗世界的人。而现在,鲍勃自首了,他选择代替他,将CIA和FBI的追缉做个终结。费斯顿看着蜥蜴,“他会找你是因为你故意没有击中心脏。”作为那一枪的旁观者,费斯顿了解蜥蜴的实力,更重要的是鲍勃还活着。当他这么说,蜥蜴冷哼了一声,没有接话,“我的话传到了,我走了。”风展诺和费斯顿都没有阻拦,鲍勃代替认罪自首这个事实依旧令人震撼,蜥蜴走了几步,不着痕迹的回过头,看到走廊里彼此对视的两个人,又冷冷哼了一声,他永远不会承认自己有过渴望接近和了解某个人的感觉,不管这种感觉代表什么。能相信的只有枪和子弹而已,摸了摸腰上的冰冷金属,蜥蜴消失在人群了。“就算鲍勃自首,CIA和FBI都清楚谁才是真正的凶手。”走道里,风展诺一握拳,视野中鲍勃从病房里走了出来,他只是站在门口,还有五名以上的警察守着。他远远看着他,似乎完全不介意自己将要入狱的事实,对他笑了笑,还是老酒鬼那暗藏精明的笑,却含着几许惆怅和感慨。一切都已真相大白,这是他唯一能做的事。鲍勃只出现了一下,就被人带回了病房,基于他的罪名,他全程都会受到密切的监视,风展诺静静的站在原地,“他要我用他来脱罪,他认为这样就能弥补过失。”“为什么不照着他的意思去做,如果这能令他好过。CIA和FBI的通缉对他们来说不是个太大的难题,只要离开美国,他们能去任何地方,鲍勃未必不知道,但他还是选择了这条路。“这不过是为了让他自己好过而已!”风展诺摇头,不想接受鲍勃的“好意”,费斯顿轻拍他的肩,“先出去再说。”他知道他会接受的,他做出正确的选择,向来如此。出了医院,风展诺也很快冷静下来,当他们回到住所的时候,他叹息轻笑,“我想过了,为什么不呢,我会去一趟中情局,我会告诉他们,以后再也没有幽灵。”假若幽灵再不存在,只有不再威胁自身和国家的利益,CIA没那么多时间去管最后抓到的到底是谁,国际情报组织赫卡忒已经让他们头疼的了。所以最终,他们还是接受了鲍勃的好意。并非是为了自己,某种程度上是为了鲍勃,尽管风展诺没有说明他接受的原因,尽管对一个像幽灵般存在人而言,逃脱追捕并不是那么困难。而凯达集团方面,费斯顿自从放弃股权就已经表示放弃了一切继承权,老凯达试图做些什么,他寄来一本名录,里面记录着风展诺在孤儿院时候的名字,伊恩.诺伊,也有许多其他孤儿的记载。据说原件已经被烧毁,老凯达是想将所有的证据都毁掉的,但事到如今,似乎不必再隐瞒了,靠着一些人的记忆和零散的记录,他将这些资料整合起来寄给我费斯顿。“没必要看这些东西。”出乎意料的,在费斯顿研究资料的时候,风展诺把他手上的东西抽走了,翻看了几页,沉默片刻,点燃了它们。“你不想知道自己的身世?”看到火中的灰烬,风展诺听见费斯顿的话微微耸肩,“知道怎么样,不知道又怎么样,我已经是我。”“我是风展诺,我知道我是谁,也知道我要什么。”赤着脚踩着地板,他向费斯顿靠过去,不在乎的笑,吻上他的脖子,“我只要你。”“那就去找属于我们的将来。”费斯顿搂住他,笑容里有很多的含义。几天后,芝加哥机场,带着行李,步履潇洒的男人带着墨镜,风度翩翩的出现在人群里。他似乎在等人,却没有看时间,而是悠闲的翻着地图,随意的看着,仿佛随时都可能登上航班径直飞过去,在那里要上一杯威士忌。出色人在哪里都是瞩目的焦点,在人们纷纷猜测一会儿出现的会是怎样一位艳光四射的美女出现的时候,另一个高大挺拔的身影从人群里走来,沉稳中显出坚毅的线条,隐约有股特别的威严感,英俊而魄力逼人。他手里拿着两杯咖啡,当他们轻吻住对方嘴唇的时候,周遭仿佛响起无数心碎的声音。“你的。”把加了酒精的爱尔兰咖啡递给风展诺,费斯顿刚才接了个电话,“乔纳森离职了,他说找到了接替者,据说还很年轻,刚进入警队,还需要时间磨练,但很有潜力,值得观察。”“是吗?”随口回答,风展诺喝了一大口咖啡,笑着问,“有没有想过去哪里?”“瑞士的山顶,夏威夷的海滩,随你。”费斯顿挑眉,在他的笑容里他记起了那时他曾经提起的地方,“别忘了,还有威尼斯、巴塞罗那,波茨坦、维也纳……”“没错,还有威尼斯、巴塞罗那,波茨坦、维也纳。”接过行李,费斯顿往后伸出手,最近这好像成了他的习惯。风展诺挑眉,“怕我溜走?”他握住费斯顿的,“那你可别放手。”“永远不会。”手指交错,费斯顿回过头,那深邃的眼神……见鬼!风展诺停下脚步。人来人往的机场里,有两人驻足,挑眉的那个吻,仿佛将整个世界抛在脑后。番外:尼尔非.格兰的回忆“嗨,格兰!你也在这里?!”格调高雅的酒吧里,舒缓的音乐声中一个男人的大嗓门突兀的响起,他兴奋的拉住座位上的另一个男人。那是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穿着深色法兰绒外套,没有搭腔,任由他继续大叫着,“昨天你太棒了,你把那个议员说的哑口无言!不愧是我们这里最棒的记者!”“不过你可要小心点——”声音突然放低,他提醒,“那个家伙也不是好惹的。”“谢谢,我有分寸。”年轻人喝完手里的酒,酒吧门外停下一辆黑色捷豹,他看了看时间,“家里有点事,我先走了。”听见他提起家里,同事不再拉着他喝酒,一拍额头,“对了!我都忘了,有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