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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答法:“都好。”沈静翻着眼睛瞄了他一眼:“没有节cao的东西!”沈静虽然嘴上说顾理初“没有节cao”,其实他晓得这世上能比顾理初更有节cao的人,也就不多。也正是因为这个,他很舍得在顾理初身上花些钱——他这里的钱是只进不出,自己又没有什么地方可花销,只好投资到顾理初身上,一来哄着心爱的人高兴,这本身就是一件快乐的事;其次顾理初这人虽然头脑简单,但是良心倒是发育的很健全。自己对他的好处,绝不会打了水漂便是;第三,便是陆新民那人出手大方,自己若不比赛似的多花点钱,愈发显着下层出身,小气吝啬了。一条项链后面藏了他着许多的心事。顾理初却是全然不觉,只觉着这坠子好看,用手摸了好半天才放进衣服里面。然后见沈静并没有要同自己亲热的意思,便下楼到院子里,想去和阔别已久的阿妈说说话儿。不想甫一出门,没看见阿妈,倒先看到了隔壁家的荣熙。这一见之下,他却愣住了。原来荣熙这样十来岁的孩子,正是由孩童向少年转变的时期,成长变化最快。几个月不见,便窜了一大截的个子,比同龄人都高出许多。脸上也瘦了些,看起来愈发的像他父亲。顾理初见这男孩仿佛突然变了模样似的,就觉着好奇,连先前对他的害怕都忘了,瞪大眼睛紧盯着人家瞧。再说那荣熙因为家里的烟花买的太多,几乎放不完,所以白日无事,也要到院子里点上几个,只图着听个响声,再看个火星冲天。旁边又跟着一个花褂子小女孩,乃是家中阿妈的女儿,正咬着一个手指头瞧热闹。只见这荣熙虽然放着烟花,脸上却并没有快乐的表情,甚至还略略的蹙了眉尖,显出不耐烦的样子。“无聊死了!天天关在家里,过年真是没意思透了!”他忽然走到一边,抬脚踢倒了一筒烟花:“我让孟叔叔开车带我出门兜风去!”花褂子小姑娘还想再看一会儿烟花,所以很积极的劝阻他道:“少爷,孟叔叔和老爷在房里说话儿呢!”荣熙重重的跺了脚:“天天在一起,有什么可说的?!他又不会说话!”说到这里他停了一下,接着补充道:“就会打我!”小姑娘因为还没有目睹过少爷被老爷追杀的满楼乱窜的场景,所以摇头笑道:“老爷对人不凶啊……他还总对我笑呢。”荣熙对自己的父亲,是一点好感也没有的:“他的脑子有时候犯糊涂,见谁都是笑!”说完转身,忽然见了站在台阶上的顾理初,也是一惊。想起上次因为他来告状,自己被父亲暴打一顿的事情,他眼珠一转,又起了主意。“你去哪儿了?好久都没有见到你。”他满面微笑的向顾理初招手:“你来啊!”如果荣熙不是那样顽劣的话,顾理初其实是愿意和他交往的——他与儿童之间,倒还算是有点共同语言。所以此刻见他笑容满面的,便好了伤疤忘了疼,不由自主的就走了过去。“过来过来,你低下头,我有话同你讲。”荣熙一边说一边让他弯腰把耳朵伸到自己这边。顾理初还在迟疑:“你有没有毛毛虫啊?”“傻瓜!冬天哪儿来的毛毛虫啊!”顾理初一听,觉得很有理,就隔着栏杆把耳朵凑到荣熙嘴边:“那你说吧!”荣熙压低声音:“我跟你说啊……”然后伸手扯住了顾理初的耳朵,深吸一口气,大声叫道:“啊——呸!!!!!”他这一声,呸的力道十足,而且内容丰富,那唾沫星子喷了顾理初半脸。随即扭身便跑,直接就冲进了楼中。留下顾理初怔怔的站在栏杆边,掏出手帕擦了擦脸。晓得自己又被小崽子欺负了,倒没怎样生气,就只是感到无可奈何,又想这可不能让沈先生知道,否则他又要骂自己没有用了。至于那荣熙,逃回楼内后便站在一楼客室的窗前,隔着窗子窥视顾理初的动静。见这人一脸悻悻的表情,呆站了一会儿后便垂头丧气的转身走掉了。便先是心中得意,觉得自己总算报了一点仇;然后又有些失落,心想这回大笨蛋顾先生也许再也不会理我了。他正在胡思乱想,忽然嗅到一股甜香,立刻就转移了注意力,像条猎犬似的抽着鼻子跑了出去,循着味道追上了一个阿妈:“你端的是什么啊?”阿妈让他看盘子里的东西:“枣泥馅儿的糯米糕,给老爷准备的。”“我也要吃!”“孟先生不让你吃,小孩子吃甜的怕坏牙齿呢!”荣熙一撇嘴:“我正好要上楼去,替你送过去吧!”阿妈知道他是想要趁此机会偷吃,不过觉得这样香甜的点心,连老爷都左一盘右一盘的吃个不住,何况一个小孩子呢。便把盘子送到他手中:“辛苦少爷了!”荣熙没搭茬儿,几大步跑上二楼后,他捏了一大块塞进嘴里,匆匆的嚼了咽下,这才发现这东西甜腻的要死,真是吃着不如闻着。走到书房门前,他敲了敲门,等里面答应了才推门进去。只见这书房内部倒也布置的名副其实,大写字台、真皮的沙发椅、整面墙的书架等等,一样都不缺少。只是那书架内放的都是些流行同电影画报,写字台上则乱七八糟的摆了一套拼图,他那父亲端坐在沙发椅上,一面听着留声机里传出来的流行歌曲,一面专心致志的对着那套拼图用功。至于孟管家,则面无表情的站在旁边——什么也没做,单是站着。“爸爸,吃糯米糕啦!”他把盘子放到写字台上。他那父亲微微的抬起头,扫了眼那盘子糯米糕,然后便伸手捏了一块,囫囵着塞进嘴里,一面无声的咀嚼一面继续研究那副拼图。荣熙百无聊赖的坐到门旁的长沙发上,心想当爸爸真好啊,既不用上学;也不会挨打;有了好吃的好玩的,也是让他头一份儿的挑选。我什么时候也能当上爸爸呢?陆选仁在穿衣镜前照了照自己的全身,觉得自己形象尚可,并没有到糟老头子的地步。只是因为喝了点酒的缘故,脸上有点发红。不过可以勉强算为红光满面,也不错。他这是刚从钱公馆回来。今天钱季琛大请客,他自然是务必要去捧场的。他和钱季琛自小便是同学,年纪稍长后又一起去了日本留学,一起追随着孙中山闹革命,最后一起投靠了日本人。那种情谊,真如磐石一般坚固了。钱季琛的日子比他过的好,儿孙满堂,外面又养了十来个姨太太。走到哪里都是热热闹闹。不像他家里,老少三根光棍,大儿子又是那样的让人cao心,逼着他那头发一层层的花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