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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了。”德木公爵点点头:“一个好结果。”他看向莱茵。莱茵重新cao纵水流。大水从天空降落地面,在莱茵的控制之下,再从地面上的裂纹渗入地底。片刻之后,大水自森林退去。可被大水席卷过一次的森林已经凌乱了许多地方,就好像他巨大的豪华棺材被人一把丢进了臭水沟中。德木公爵胡子拉碴的脸上流露出了一丝心疼。但他保持了懒散的沉默。他背后的大树垂下一根树枝,树枝尖端蜷曲着,夹着两瓶血液。血液来到了席歌和莱茵的手中。而后,德木公爵cao纵森林,打开一条离去的小道。席歌手握血液,与莱茵一同走上小道,并礼貌同掉落宝物的德木公爵道别:“下次再见。”德木公爵:“再也不见。”席歌和莱茵走出了森林。伯爵也想要离开。从方才开始,他就一直站在席歌的身旁,但是无论席歌还是莱茵,又或者德木公爵,都没有对他做出什么。他们的战斗惊心动魄,他就只在旁边打了个酱油,什么都和他无关。伯爵觉得自己能够酱油到底。他安心地,悄悄地,踏足还没有消失的离去小道。他刚刚迈出第一步,一条曾出现在席歌身后的黑色藤蔓缠住了他的脚踝。黑色藤蔓上蕴藏剧毒。这剧毒是德木公爵特意为吸血鬼调配的。它专门针对吸血鬼,可以吸收瓦解血族体内的血能,让中了这种毒素的吸血鬼在五分钟之内化为灰烬。藤蔓缠住伯爵的第一时刻,伯爵体内的血液就似被冻住。他浑身僵硬,跌倒在地。捕获了猎物的藤蔓将猎物向后拖去。森林中的某株树木,将根系从泥土中抽出,一片大概正常棺材那么大的凹坑出现了。敞开的坑底之下,一层层灿烂晶体快将凹坑铺满。静谧的森林褪去了伪装,露出藏在树下的骸骨。藤蔓一路拉扯,将伯爵拉扯向属于他的坟墓。倒地的伯爵经过了德木公爵的身畔。他极度惊恐,但是冻结了血能的毒素也影响着他的神经,他感觉到麻痹,正坠入深渊的麻痹。他极力伸着手,用手指去勾公爵的裤脚:“不……大人……为什么……我……”德木公爵的声音还是慢吞吞的。这一次,他慢吞吞的声音里淬上了不容错认的冷酷。正如树木遮掩树底血晶,他的冷酷也被掩藏在野人般的外表之下。“你背叛了我,还问我为什么杀你?”第160章傻狍子不……不不……不不不!!!——生命的最后时刻,黑伞伯爵内心涌出了无数呐喊,他想要挣扎,可是毒素已经彻底侵蚀了他体内的血能,他如同死狗一样被拖过蓄满污水的地面。泥浆擦过他的面孔,一分钟前还饱满的皮肤如同已经布满裂纹,苍白的脸上更透出无数死人的青灰色。他突然想起了在最初进入森林的时候,席歌曾经饱含同情对他说了一句话。“看来你走不了了。”这是无心的,还是有意的?在那个时候,席歌已经窥探到了这个结果吗?为什么……这不可能……我和德木公爵接触许久……我都没有明白德木公爵的真正内心……为什么第一次和德木公爵见面的他……已经……明白……预测……“噗通”一声。黑伞伯爵掉入了坑中。璀璨晶钻压着黑伞伯爵的脸颊,他们的上方,刚刚抽开根系的植株再次抽动根系,一条一条粗褐的树根盖在黑伞伯爵的身躯上方。光线一点一点变弱消失。从未有哪一时刻,黑伞伯爵如此迫切地想要挽留光明。他的手指抽搐着,曲成了鸡爪模样,他费力地抬起手来,抓向最后的光明处。而大树冷酷的终结了一切。又是数条树根从旁覆盖,它们交错编织,将猎物牢牢关在罗网之中。“砰砰”的微弱响声从德木伯爵的背后传来。但响声只持续了短短的一会。总共五分钟,不多也不少,属于黑伞伯爵的声音彻底消失了。德木公爵闭目片刻。他的精神自整片森林游离而过。他再一次确认,森林中除了自己以外,再也没有其他吸血鬼。他招了招手。一片盛开着喇叭花突然就从森林深处跑了出来,一路跑到德木公爵的脚下。德木公爵盘膝而坐。深渊之中的黑暗世界也拥有“视匣”这样的炼金产物,深渊以外的黑暗世界,当然拥有更多样的联络方式。事实上,每一位公爵都有属于自己的独特联络方式。平常他们或许会使用手机,但在传递极其重要的消息的时候,血族永远更相信自己的能力。这丛喇叭花就是德木公爵联络他人的道具。德木公爵对喇叭花说:“联络亲王大人。”喇叭花丛一阵摇曳,大片蓝色与紫色的花朵之中,突然冒出一朵黑色的花来。黑色的花是普通喇叭花的两倍大,根茎托着花朵,一路上升到德木公爵的脸旁。德木公爵对着喇叭花的喇叭口,沉声道:“亲王大人,您在吗?我有一件极其重要的事情要禀告您……”这声音穿透无数空间,在同一时间,响起于某个国家的皇宫之中。荷枪实弹的卫兵手持枪械,制服笔挺守卫于皇宫会客室的门口。会客室中,厚重的窗帘遮住了每一扇能够漏下光芒的窗户。大白天里,国王、首相、上将、国务卿、四位国家的巨头共同坐在拉着窗帘开着灯的会客室中,品尝一杯味道奇怪的血色饮料。当这声音响起来的时候,会客室中的交谈停止了,他们的目光全向在场的第五个人头去。这个会客室中,坐在主位的既不是国王也不是首相。他是这里的第五个人,叫做“亲王”的那一位。他自主位上站了起来,从昏暗的角落走到了光线之中。出人意料,这位被尊为“亲王”的人与人们印象中应有的姿态差距很大。他年轻尚轻,并不老迈,看上去不过三十来岁的样子,穿着花花绿绿的格子衬衫和一条紧绷的皮裤,脚下是露趾的球鞋,上身还搭了一件满是尖刺的外套。这样的打扮并没有太多的问题,但除非皇宫的主人是个资深的摇滚爱好者,否则这样的打扮显然更适合于摇滚舞台上。皇宫的主人是否是个摇滚爱好者,大家不得而知。但是显然,自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