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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的贵族都送出城干奴隶活去了。既然这么歧视出身低微的人,那就让他们也切身体会一把平民都能对自己呼来喝去的感觉吧,必定是印象深刻永生难忘,说不定还能升华一下思想道德层面呢。战乱结束后一个月,三位统治者不约而同地宣布退位,过他们悠闲的养老日子去了,而年轻的乔纳,却在方宜臻的推波助澜下,成为了新生的、唯一的王。方宜臻从认识乔纳,有了深刻了解之后就一直在盘算着这一日。乔纳虽然年纪不大阅历不够,但性格温润大方中不失稳重自持,对自己的臣民和附属也都尽心尽力,而且某次攀谈中,他也曾无意间流露对人类和兽族能和谐共处的向往,三观和人品都非常正,是方宜臻认为的最合适坐上王位的人。至于在政务问题上,还有三位统治者能够引导他往正确的道路上走,方宜臻并不担心。如此在城中待了三个多月,一切慢慢步上正轨。主城合并,兽族拥有了自由出入的权力,不再受到歧视排挤,在这片满目疮痍的大陆上,终于出现了一缕希望之光。确认了不再需要自己后,方宜臻没有跟乔纳告别,而是趁夜悄悄地离开了主城。他与陈水墨并肩而行,陈水墨突然问他:“不需要跟金毛和灰机说一声吗?”“不用了,他们还是喜欢跟自己的同类待在一起的,而且他们守着,会更安心吧。”陈水墨点了点头:“很好。”方宜臻哈哈一笑:“好什么,没人让你碍眼了?”“以后不用开屏蔽了。”方宜臻反应了一下,然后:“……滚蛋!”满脑子就知道这样那样的禽兽!果然变成人形也拯救不了!“我们之后去哪里?”“你想去哪里,我就陪你去哪里。”“这片大陆这么大,我们有得走了。”“没关系。我们还有很久。”很久……一辈子那么久。乔纳站在高处,静静地看着那融入夜色的两个黑点,微垂眼,掩去那若有似无的失落神伤。片刻后,他看向一丝天光泄出的天际。黎明终将到来。作者有话要说: 嗷这个世界写的有点疲软,自己都不满意_(:зゝ∠)_完结后再试着修一修吧qwq下个世界:娱乐圈,伪兄弟,花心受_(:зゝ∠)_不行我现在真的爱上渣受设定了,迷得不可自拔啊(?′?`?)☆、第64章五一异世大陆人类的寿命很长,不遇意外,活个两百年不成问题。所以回到个人空间之后,方宜臻有种恍如隔世的错觉。他看了眼宠物系统,墨水的标志是只喵爪,现在已经灰掉了,大概如他所说,回归本源了吧。他出神地想了一会儿,很快,系统给出这个世界的评星,四星,也就是说他还得继续选择困难模式,直到刷满五星。他收拾好情绪,进入了下一个世界。一睁眼,柔亮天光从落地窗外投射进来,暖洋洋地洒在米白色的羊毛地毯上,空气中漂浮着四处游弋的浮尘清晰可见。他抬手,想挡下光,横亘在眼前的手肌理细腻肤质白皙,青色血管纵横盘踞在皮层下,而五指则是匀称细长,指甲圆润饱满泛着微微的粉。方宜臻适应了光线后打算起床,刚一坐起,就僵了僵。下|身好像有点黏黏腻腻湿湿冷冷的感觉。……做春梦了啊?他认命地脱下内裤,穿上拖鞋,进浴室洗内裤去了。浴室的装修十分豪华,方宜臻一进去就被各处的金光闪闪晃花了眼,目光移到巨大的落地镜上时,微微愣住了。镜中倒映出的身影体型修长匀称,宽大的纯黑色的睡衣罩在身上,显得人有些过于苍白清瘦。衣服下摆遮到大腿根部,完全露出两条骨rou匀停的长腿,随意的站姿更使得他有种半遮半掩的惑人意味。方宜臻走近一步,端详起原身的脸庞。睡得有些乱的黑色碎发下是一张精致地过分的脸蛋,细薄的嘴唇艳红如丹寇,眉形秀挺,鸦羽般细密浓长的眼睫下是一双眼波潋滟的桃花眼,眼角微挑,极尽风流美感,此时因刚从睡梦中清醒,眸中略显惫怠,却有种无形的慵懒与颓靡风情。方宜臻愣了一会儿,想道,长着这样的风流面相……有种不太妙的感觉啊。他一边洗内裤一边接收世界梗概,了解了之后长叹一口气,相由心生还是有一定的道理的。原身名叫沈云逸,二十岁,在A市某艺术学院就读,是娱乐界巨擘沈家的二少爷,含着金汤匙出生的他打小以来没受过任何委屈挫折,沈家人对他的纵容近乎毫无底线。由于缺乏正确的引导和教育,沈云逸养成了孤僻乖张的脾性,是个气质阴郁颓废到令人生不出好感的家伙——即使他有一张足以让所有人心驰神往的面孔。看起来,沈云逸就是一个典型的堕落子弟的形象,然而当掀开那层华丽璀璨外表,掩藏于下的却是隐蔽到近乎无人知晓的真相。沈云逸并非沈家夫妇的亲生儿子,而是沈太太何雷芳从一户落魄人家买来的。当年何雷芳怀孕期间,沈家遭遇数次大大小小的动荡,虽未及根本,却也惊险无比,而当她即将临产之际,时年五岁的长子沈明修却遇上了绑架,险些丧命。一连串的事故令她心惊不已,拖着大腹便便的身子去了寺庙祈求阖家平安,后得到所谓的“得道高僧”的指点,直言道她腹中胎与沈家气运相冲,如若养在身边,必定是不死不休。本来就相信这些神神道道的理论的何雷芳回想起怀孕之后发生的林林总总,当下就信了八|九分,打定主意后那僧人告诉她这件事越少人知道越好,等孩子长到成年,戾气磨没了,再接回家。于是她也不敢告诉先生,在医院生下了孩子后就偷偷通过关系,将孩子送去了国外养着,随后又在黑市买了个被遗弃的婴儿,做足了这场狸猫换太子的戏码。那个被买来的婴儿,就是沈云逸了。何雷芳的确藏得很好,二十年来,全家人都被她蒙在鼓里,毫无所察,而沈云逸不知为何,五官有三四分与沈家夫妇相似,所以没有任何人想过他不是沈家人这种可能。何雷芳一直觉得如果不是自己将沈云逸带回家,他恐怕早就死了,哪能好好地长到现在,所以即使朝夕相处二十年,也对他没有多少感情。她自认为这样富贵无忧的日子就是给沈云逸最大的恩赐了,哪儿还会去教这个不知道哪里来的野孩子做人的道理和三观的树立?而且因为脾性顽劣乖张,相貌又有点异乎寻常的邪性,故而他父亲沈正轩和哥哥沈明修都跟他不太亲近,在这种缺爱的环境下,沈云逸无可避免地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