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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这么有钱,什么好吃的没吃过,况且这样的环境……他不禁在心里面又一次感叹,陆总真的是一个好人啊!于是简森又推过来一盘生蚝:“那陆总吃这个!”陆时予盯着生蚝,还是没动。简森观察着他俊脸上的表情,又拿过来几串洒满辣椒面的羊腰子:“陆总吃这个!”陆时予面无表情的看着他:“……”他想回家。“你可能对我有什么误解……”陆时予看着眼前的韭菜、生蚝、羊腰子。他艰难的、拐弯抹角的说:“我身体很好,每天都有健身。”说着,他伸出一根修长的指,轻轻抵着铁盘,把面前的东西推回去:“这些……还是给你吧。”简森看着面前俊美的男人,一时间感觉他好像误会了些什么。但是以他发达的大脑,一时间也没想出来究竟是什么地方不对劲。就在此时,陆时予忽然敏锐的感觉身后有一道视线在看着自己。他转头去看,恰好看见一个黑影迅速的闪身回去,他皱起眉。简森问他:“陆总,怎么了?”陆时予转过头来:“没事,可能是看错了。”简森爽朗的笑了一声:“不是看错,肯定是旁边的小姑娘们在偷看你,以后也不知道谁这么有福气能嫁给陆总,哈哈哈哈哈哈哈哈。”陆时予:“…………”虽然知道他是在调侃,但是莫名其妙觉得心里很不爽是怎么回事。两人又喝了几杯,这是夜市上面的人越来越多,不知是有意还会无意,好多人都围在两人身边不近不远大概三米到五米的样子,且大部分是女性。“好帅啊……”“是不是明星或者男模啊,你看那张脸,是不是混血啊?”“哇!他看我了!”“快拿手机拍下来发微博问问,究竟是哪个明星,简直帅爆了啊,这颜值是真实存在的吗!?”“上去要个微信?”简森听见近处的窃窃私语,额角上顿时划下来一条黑线。但是随后他一想,发现这些女孩的话简直是再正确不过了:陆总。年轻,俊美。心肠好。身体也好(刚才自己说的)。还他妈巨(加粗)有钱!这样的男人,你别说打着灯笼,就算是两万五千瓦的大灯泡也找不见好不好!哎,不知道为什么,一想到以后陆总会娶妻,心里有点不得劲……简森自己默默灌了一杯酒。此时,陆时予感觉那股熟悉的视线又来了!他转过头去,依旧没看见那人的正脸,但是他知道了那人的位置。半分钟后,他又转头!那人速度很快的缩了回去。如此重复了两遍。最后一次,陆时予转过头,随后又迅速的转回去!在电线杆子旁探头出来,被抓个正着的简夏:“…………”陆时予这番奇怪的动作也吸引了简森的注意,他顺着陆时予的眼神看过去,顿时就看见那个狠心的女人。他低下头,像是霜打的茄子一样,以rou眼可见的速度蔫下来了。陆时予虽然知道他今晚心情不好,但是却不知道到底是因为什么原因,此时一看便也知道,肯定是因为简夏的缘故了。作为简森的老板,他觉得自己还是有必要关心一下员工的心理健康的。秋风微凉,简夏从头顶上拿下一片枯黄的落叶,她思考再三,还是慢慢从电线杆子后头迈出了脚步。垂着头的简森虽然没抬眼,但是眼角余光看着、耳朵竖起来听着。他看见一个大东西被简夏放到桌上,她站在他身边,声音低低的:“生日快乐。”对面的陆时予看着她,又看了看委屈兮兮的简森。他那张格外英俊的脸上,其实长了一双明亮清澈的眸子,只不过在他这个位置上,过了快三十年,也没人敢正经跟他对视几秒,所以公司里的员工对他的评价是:英俊且毒舌。陆魔王的称号,就是这样来的。简夏在简森身边坐下来,他俩对面坐着陆时予——一个孤家寡人。她目光不可避免的看见他桌前的生蚝、韭菜、还有羊腰子,微怔了一下之后,她脸上浮现出一个十分值得寻味的表情来。陆时予:“…………”……简森站在家里楼道口,对着不远处的车前暗中观察。刚才陆总居然让他先下车——他想对我姐做什么?他怎么不知道他们两个什么时候认识?哦,对了,简森皱皱眉,他想起来了,上次吃饭的是简夏好像是说过。——他应该早点问问的,简森手指扣着墙壁,后悔万分,他们到底是什么关系!车内。灯光从头顶打下来,照的整个车厢内柔和明亮。陆时予手搭在方向盘上,垂眸想着措辞,他后悔了。他为什么要多管闲事?刚才究竟是谁给他的勇气留下她要谈一谈简森的“成长”问题?他现在一个字也说不出口。他不知道要说什么。陆时予面无表情,光洁的额头隐隐沁出晶莹的汗珠。有点热,他打开了空调。没过半分钟,后头的人打了个喷嚏。“阿秋!”·简夏坐在后头,鼻尖是一股很好闻的淡淡木香味,两人干坐着已经两分钟了,她有些摸不准这位的意思。一阵冷风吹来,她感觉鼻子有点痒,强行忍了忍,没忍住。从前方伸过来一只修长分明的手,上头端着一个纸巾盒。简夏伸了伸手,把整盒纸巾抱过来:“谢谢。”陆时予转过头,虽然开了空调,还是感觉有点热,可能是喝了酒的缘故。他说:“不客气。”“那个……”“那个……”两人同时开口,简夏等了一秒:“你有什么事吗?”陆时予下意识:“没有。”简夏点点头,把那盒纸巾放下,推开门:“那我先走了,再见。”陆时予在这个时候回过头去。两人对视了一眼,车门已经被打开,外面的黑暗渗进车厢,她侧过脸下车,睫毛长长,像柔和的雾。他眨了眨眼,低声说道:“嗯。再见。”事情以简夏给简森补了生日礼物为ending,他的生日礼物是一个活的小动物。因为简森之前说过,简夏也记住了:“我虽然喜欢,但是不会养小动物,因为跟人的寿命比起来,它们的寿命太短。如果以后总有一天要把它们送走,那为什么要让自己伤心呢。”简森虽然长个猛男外表,但是从小就喜欢小动物,小时候简志成(简森跟简夏的爹)在地里逮到一只足足好几斤重的野兔子,打算回家加餐,结果被简森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