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171
点定心丸,思忖道:“三专的歌在巡演前已经录了两首,不过看来是没法完成了,我是这样想的,发EP有点太弱势了,如果解散在所难免,我提议改发精选集,搭上两首新歌,制作周期会很快,这样也可以在解散前争取足够的时间做宣传和签售。精选集发行期结束后,团队可能就寿终正寝了,正式解散的消息放出后再推出亚洲巡演的纪念DVD。”“嗯,就这样吧。”虞萧摸了摸下巴,“尽人事,听天命了。”.接下来的一个多月沈彻都躺在医院里,一开始还能收到许多粉丝送来的礼物,读着粉丝的信打发时间,时间一长,信件也少了,礼物也少了,大部分时间都是一个人望着窗外发呆。偶尔会看电视,看得最多的自然是娱乐频道。昨天晚上看TPS的,TAKEFIVE上节目宣传精选专辑,居然有又高又胖的粉丝在被问到想要什么福利时,回答想要公主抱秦修!沈彻当时在喝水,一口水全喷出来,给他拔输液针头的实习护士吓了一跳,血一嗖飞溅到他脸上。不过可惜粉丝的这个愿望没有达成,用脚趾想也知道秦修不可能在全国观众面前被女生公主抱,虽然那个女生就体格而言说不定真能抱得动他。秦修对主持人说还是我公主抱她吧,女粉丝很心疼,说你抱不动我的,秦修说没抱过怎么知道。沈彻在病床上摇头,妹纸你太单纯了,他是北极熊啊,这世界上哪有他抱不动的女生!不过真看见秦修轻松抱起体重近90公斤的胖妹纸,惹得现场无数粉丝羡煞尖叫,沈彻还是直吞口水:“你力气到底是有多大啊……”因为他养病无法到场,节目组非常KUSO地摆了个他的等身纸板在现场,沈彻每次看到2D版的自己出现在一群立体美男中,就觉得好笑,可是看着看着就笑不出来了。那纸板并不是无缘无故反反复复出现在镜头里的。每一次做完游戏,秦修都会站到纸板旁,如果换做是以前没有经验的自己,大概打死也注意不到这样的细节,但是现在他看得出那分明就是故意的,这样镜头只要框到秦修,就会将他一并框进去。虽然纸板的存在感很微弱,总比没有镜头强。沈彻凝视着屏幕里正回答主持人问题的秦修,心里即甜蜜又感动。最后节目组把纸板奖励给了现场的一位粉丝,秦修在上面签了名,亲自拿给粉丝:“要爱护他。”女粉丝抱着纸板红着脸直点头。节目最后主持人要每个人对自己的粉丝说一些话,贺征接过话筒,沉吟许久:“别的不多说了,总之,谢谢大家这两年来的陪伴!”尹龙一痞痞地笑了笑:“我的眉骨是坏了,但不管我变成什么样,你们还是会继续支持我的对不对?”方圆说着说着眼眶就红了:“最近这段时间发生了这么多事,能够再次在这里见到大家真的很欣慰。”轮到秦修,他没有对自己的粉丝说什么,而是转向到场为数不多的沈彻的粉丝:“谢谢你们来现场,沈彻会很开心的,要继续支持他,好吗。”主持人带头鼓掌,掌声中夹杂着粉丝们激动地喊着他们名字的声音。沈彻心里沉甸甸的,看完节目立刻打电话过去,却只得到对方已关机的提示音,他又拨了妞妞的号码,女助理告诉他秦修已经睡着了,等会儿还要拍广告。“哦,那就算了,”沈彻笑道,“没什么大事,你不要跟他说我打过电话。”.进入十月,整个庚林医院的人都知道偶像团体TAKEFIVE的成员住在住院部601号病房,护士们对这个只曾在电视和媒体上见过的年轻面孔也越来越熟悉,与其说是电视上的偶像,更多时候看起来只是个惹人喜欢的邻家大男孩。时常见他一个人在楼下篮球坝转着轮椅打篮球,轮椅用得忒顺溜,还老爱串门,要量体温和血压的时候经常是一晃眼的功夫就不见人了,整个骨科层被他串来串去搞得像菜市场一样。电梯里,隔壁病房的老爷爷下楼打饭,笑着问:“沈彻又去打球啊?什么时候来病房陪我打牌啊?”“您能愿赌服输吗?还欠我一顿饭钱呢。”沈彻抱怨。“小伙子怎么这么小气,就几块钱,瞧把你急的……”老头儿讨好地戳戳不搭理的沈彻,“你来陪我打牌,我介绍我孙女给你认识啊,我孙女大美女啊!”“我有女朋友了。”卷毛青年旋着手里的球,仰头得意地一笑。一说到这个就开心。“骗鬼呢,都没见人来看过你!”沈彻呵呵呵呵:“他是大美人,我不想他抛头露面。”“你就吹吧你!”沈彻滑着轮椅出了住院楼大门,车道上停着一辆没见过的白色大切诺基,又优雅又霸气的SUV,他也忍不住多看了几眼。到篮球场给秦修打了个电话,照例是转语音信箱,他知道这段时间TAKEFIVE忙着宣传精选专辑,又要上通告又要跑签售,常常一天要飞好几个地方,经常都只能在电视上看到他们,就对语音信箱喊了声:“校花我也想公主抱你!”心里想象着秦修听到这句话瞬间黑下来的脸,保证立马就会回电话过来凶他。医院的篮球场很简陋,只有一只篮球架,沈彻一个人和轮椅君玩着,篮球打在篮板上掉下来,跳落到草丛里。这球还是贺兰霸来看他时带来的,是有凯墨陇和欧哲伦的签名珍藏版,沈彻滑着轮椅过去,见草丛下面是个斜坡,不过不深,他把轮椅固定住就要弯腰去捡,但是总是差那么一点,屁股又往前挪了挪,手指刚碰到篮球,整个人就重心不稳往下栽去。却没有跌成狗吃屎,有人拉住了他。那人力气很大,拽着他的病号服领子一下就将人提回了轮椅上,沈彻正要回头道谢,就见那人走下斜坡,弯腰捡回那个球,那一弯腰的优雅,他再熟悉不过。.安嘉冕将球轻巧地投进篮筐,又上前接球跳起来单手灌篮,沈彻在一旁看着,有种回到少年时代的错觉。那个时候他只有十四岁,跳起来死命张开五指才勉强够得着篮板,安嘉冕先教他三步上篮,他总是走成四步,好不容易走成三步了,一看视频我靠动作丑到爆!连他自己都嫌弃自己,不过安嘉冕一点也没嫌弃他,整个暑假都耐心地教他打球。沈彻虚眸回忆着,太耐心太细心了,现在想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