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180
书迷正在阅读:我有一个霸总朋友、运燃情天[穿越]、真千金老公是满级大佬/我老公成为满级大佬后穿回来了、重生替身、我在女尊国养人鱼、位面治疗驿站、[综漫]铃科百合子的灾难、穿成修仙大佬的亲闺女、男主与男配是真爱、穿成康熙后专职养儿
因为最近李澈又开始鼓捣起话本来了。看了许多江湖秘闻,李澈只觉得这些消息充满了人性的丑恶一面,他甚至不大愿意去管花了大力气建造的情报网,所以琢磨着琢磨着就把心思放到了话本上。这时节的话本大多取材于江湖故事,前朝秘闻,要么就是穷酸书生意yin一下富家千金,青楼花魁,茶楼里的说书人甚至现在还在讲十几年前小李飞刀的故事,因为什么?因为没什么新鲜可看。李澈取材于李寻欢,删删改改写出十回话本,讲了个吴状元的故事,大致是说一个姓吴的举人赴京赶考途中遇匪,巧被一个江湖人救下,当时答应了对方一件事,不想后来江湖人跟着他回家,却看上了他的未婚妻,要求吴举人让妻给他,吴举人从情理和律法两方面狠狠驳斥了江湖人,最终江湖人认清了自己的错误,和吴举人结义成兄弟,吴举人左手娇妻右手兄弟,又金榜题名,成为吴状元,走上了人生巅峰。明眼人一看就是在影射小李探花。然而这故事一波三折又新鲜有趣,更难得的是摒弃了大部分话本故事强行悲剧的套路,难得一桩好结局,看得懂的人图个乐,看不懂的也觉得高兴,不多时就从保定流传出去,成为茶楼酒家里说书人的最爱。李澈陆陆续续又写了几本,少有不火的,他的风格很好辨认,旁人写富家千金爱书生,他写黄粱梦醒码头搬砖,旁人写狐妖下嫁,他写狐妖是为吃人下套,旁人写江湖大侠四处艳遇,他写大侠中招病死他乡。出乎意料地受欢迎。毕竟大部分去听说书的人都和书生大侠秀才没多大关系,并且看腻了这种套路很多年。阿飞不一样,他从关外来的一路上还没怎么听过说书,才听了几回普通套路,就被李澈的恶意糊了一脸,整个人都不好了。与此同时,因为李澈的不务正业,阿飞逐渐从筛选情报变成了大权独揽,这种滋味并不好受,一是他每天花费的时间从一个时辰变成了三个时辰,但凡白天想陪陪李凝,晚上就要疯狂赶工,后来他也学得聪明了一些,知道找几个信任的人分担,然而没过多久,就有人偷偷转卖情报。情报的价值是难以估量的,就像一个大商人刚刚空仓,消息快的人能够第一时间联系上,所获的利润也是最大,迟了一步就失去了无数可能,这样的情况下,贩卖情报就成了最好的副业。李澈在管的时候,刻意放过长线钓过大鱼,时不时敲打几下,阿飞则完全不懂这一点,过了不多久,其实也就是一期江湖月报的时间,从上到下就出了不少纰漏,他没有梳理的头脑,只能采取最笨的办法,把所有出纰漏的地方铲掉,然后自己来干。这办法很笨,却也很有用,只是有点费头发。李澈说不管就不管,即便有时候李凝都觉得他对阿飞有些苛刻了,毕竟他们几世为人,阿飞却是实打实的二十多岁,猝不及防接下那么大的摊子,还一点提醒都没有,实在有些为难人。李澈倒觉得阿飞很有天赋。幽灵宫主心机极深,城府过人,该硬时硬,该狠时狠,若不为个情字,也许如今已是江湖霸主,作为白飞飞的儿子,阿飞的头脑差不到什么地方,他单纯,是因为没有见识过,他蠢笨,是因为经历得太少,像这样本身就有天赋的人,要调理他,最好的办法就是压榨他,好让他快速地成熟。李凝从来就是对李澈的坚持没有办法的,只好尽量不去浪费阿飞的时间,两三日才见他一回。原本已经逐渐上手的阿飞忽然以rou眼可见的状态萎靡起来。要忙的事情太多对他来说只是累,心上人忽然冷淡他,对他来说才是天崩地裂。阿飞认定是自己近来太忙,让李凝不高兴了,对着整整一书房的情报纸页,他深吸一口气,直接给自己放了一天假。这简直就像一个穷苦人家拿出全部积蓄下了一趟馆子那么奢侈。阿飞已经可以想见自己熬夜赶工的情景了。寒冬腊月,这样的天气对李澈来说是要命的,别说出门,待在李宅他都不肯走动走动,只捂在房间里,对于李凝和阿飞这样的习武之人倒是没什么妨碍。李凝虽然对阿飞“事情忙完了”的说法有些疑虑,但见他衣冠整齐,一副可以出门的模样,还是迟疑着点了点头。阿飞陪李凝去登山。李凝喜欢高处,李宅扩建时李澈就为她建了一座保定城里最高的高塔,但没什么用,李凝仍旧喜欢去登山,在山顶的感觉和在塔顶的感觉是不一样的,也好在这里是保定,要是换了江南之类的地方,想找山还有些困难。平日里阿飞是跟在李凝身后的,尽管他现在已经从护卫摇身一变成为重要下属,但他的习惯还是不改,只除了登山的时候,他要在前面开路防止一些山石和树枝划伤身后的人。到达山顶已经是中午,日头正好,虽然也冻手冻脚的,但已经比早起来的时候好了太多。阿飞揣在怀里的糕点和水袋还有些余热。两人找了一处干净平坦的山石坐下,李凝喝了几口水,便把手里的水袋递给了阿飞。阿飞懵了一下,犹豫着喝了一口。李凝倒是完全没有注意到阿飞的迟疑,毕竟只带了一个水袋,总不能不让阿飞喝水,她喝的时候又很小心没碰到水袋口,所以并不在意。这不妨碍阿飞在心里给自己炸了几朵烟花。冬日其实没什么风景可看,上了山顶也是吹着寒风,但比起在人群里穿梭,李凝还是更喜欢无人的地方。阿飞看了她一会儿,忽然说道:“游庄主前几日新刀已成,过不了多久应该就会送来了。”李凝按了一下身后的刀柄,说道:“他的刀铸得很好。”阿飞点点头。李凝疑心他吃醋了,可看他的神情一点都没有变化,就直接问道:“你……不喜欢?”阿飞犹豫了一下,这才慢慢地说道:“我确实不喜欢,但我知道,他已经把你当成一种信仰,如果不让他为你铸刀,等于在逼他去死。”他决不是对游龙生心软,而是知道李凝会心软,所以他也只是不喜欢,而非厌恶,毕竟像那样一个一年才来一趟,送上一把刀的人,其实也算不上很碍眼。李凝轻轻地叹了一口气。阿飞又道:“像他那样的人,我知道你这辈子也不会看上他,所以我不在意他。”一个连想要的女人都不敢追求的人,能有多大竞争力呢?感情又不是同情。李凝不得不承认阿飞说得很对,她不讨厌游龙生,因为他的感情足够真挚又很识趣,可也就只是不讨厌而已,她确实无法真的去喜欢一个未战先怯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