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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片,并没有任何阴暗落雨的征兆。“轰隆隆”声音依然在继续,那仿佛是遥遥滚来的雷声沉闷而响亮,似乎是某种大型动物成群结队走来的声音,人们甚至可以想象到这种动物必然比人还高,它的腿粗壮的如同树木,当它们成群结队的走在大地上的时候,整个地面都在轰然作响,微微颤抖。雷声越来越近。古时候有狼烟来传递消息,但是烽火台上,燃烧的真的不可能是狼的粪便,那种东西在野外也很稀少,不可能用来做大规模的燃料,所以古人用来传递消息的时候,烧的就是一种干草,浇不浇水我记得不是很清楚了,不过潮湿的草烧起来确实浓烟滚滚,如果加上小烟囱的话,确实可以直上云霄。第六十一章异变“给每个人都先喝一点水,将带过来的鱼rou分给他们,捡拾树枝生火,虎牙,你去煮上一锅热水。”罗琦指挥着大家去照顾这些累坏了的男人,给他们补充食物和水。而令人惊奇的是,小河人当中并没有违拗她的指挥,也没有人觉得被一个陌生的外来女人指挥是奇怪的事情,她在这个陌生的部落里拥有了无形的威望,使得部落的人心甘情愿的听从她。二十个男人几乎人人都受了伤,但是就算这样,这样几乎是想象都不敢想象的最好结果了,他们居然一个都没有死亡。如果这个时空有宗教的话,那么这简直可以说得上是一场神迹。而这些伤口也得到了治疗,罗琦的行李里面带着一些药草,这种长着尖锐边缘的刺刺草经过试验,能够让兔子身上的伤口加速愈合,此刻都被捣碎了涂抹在他们的伤口上。黑狐的伤口最深,腰间的那个伤口几乎成了一个血窟窿,涂抹上药草后,罗琦又用干净柔韧的宽大树叶包裹住伤口,用藤条包扎好。狼群离开的时候没有带走同伴的尸体,此刻小河人就地将死狼剥下皮来,将狼rou串起来烧烤,烧烤好的狼rou都摆放在了这二十个男人的面前。不管是哪个部落,狩猎或者采集中功劳最大的那个人都会成为英雄,有资格首先挑选食物。但是今天,这二十个男人却面面相觑,谁也无法说出谁的功劳更大一些。有人说:“豹爪杀的狼最多,他可以最先吃rou。”有人说:“没有水鹿用网拦住狼群,我们现在都已经成为了狼嘴里的食物,还是应该他先吃。”更有人谈到了之前的赌约,一方说石洞人捕捉的猎物多应该他们先吃,一方说小河人捕捉的小鹿好才是真赢了。本来应该是你争我夺的比赛双方,此刻却因为狼群而变得亲密和洽。豹爪伸手取了一块肥美的狼腿rou放到了水鹿的面前,没有说什么,招呼其他人不必拘束,尽情享用。他自己又取了一大块上好的腿rou,递给了罗琦:“你们到底是怎么做到的?”这也是这二十个人都好奇的事情。方才那轰轰雷声下,狼群犹豫了一会儿,终于在头狼的带领下后退,离开了这里,而随后赶到的小河部落人在罗琦的指挥下忙得脚朝天,给男人们吃喝上药,男人们坚持了一夜,精神疲惫,到现在才有人想起这个问题。此刻听豹爪发问,人人都好奇的竖起了耳朵。“喏,就是这个。”罗琦顺手招呼虎牙将他腰间的那个东西递给大家看。没有人知道这是什么,连石洞人也只能勉强看出来这应该是一个黑色的陶罐,但是没有底,上下两边的口上都蒙上了一层处理过的鹿皮。虎牙用一个绑着厚厚茅草的木棍敲打在鹿皮上,于是那熟悉的“轰隆”声重新响彻在这片树林里。而这样的奇怪器皿,足足有十几个,或大或小,或宽或窄,小河部落的人刚才正是通过敲打这种东西发出的响声,才让狼群误以为有危险的野兽靠近,不得不退散。那个奇怪的女人告诉他们,这个东西叫做“鼓”,可以发出巨大的响声。狼rou可以分享,而狼皮的归属却是一个问题。大雪的日子越来越近,狼皮是上好的皮毛,非常温暖,而一头狼的狼皮足够为一个男人提供一身齐膝的兽皮衣服。水鹿和虎牙都看向了罗琦。而罗琦也已经从水鹿那里得知了整个事情的过程:“如果不是小河人给石洞人警示,那么石洞人早就只剩下骨头啦,狼皮应该属于小河人。”为了表示感谢,罗琦还赠送了小河部落四五只竹筒,竹子是石洞部落的特产,竹筒这种方便取水携带的利器,也只有石洞部落才拥有,早就让别的部落眼红不已,此刻小河部落一下子拥有了五只,当然开心不已。罗琦还给他们留下了一些陶器,小河人喝过rou汤后,颇为喜欢这种新的烹饪方式,陶刀和陶鼓更是每个人心中的“神器”,此刻得了这么多陶器,整个部落都欢呼雀跃。石洞人没有告诉小河人,他们的箩筐里面装满了鱼,但是在离开前,他们悄悄的往那些陶器里面塞了很多的鱼rou,足够整个部落美美的吃上好几天。有付出就有获得。罗琦给了小河部落如此多的礼物,也问豹爪要了一份礼物,一个人。在石洞人离开小河部落的时候,黑狐成为了他们中的一员。那些药草疗效非常,他的伤口已经完全的止住了血,不过因为伤和年龄的缘故,他在小河部落的位置将会变得非常尴尬,这个由年轻男人担任领袖的部落,对男人的要求也更高,如果不能继续为部落提供猎物,那么就会被部落所抛弃。所以没有多少犹豫的,他也答应了那个奇怪的女人。这个生长于小河部落的男人,回头望了一眼自己生活了将近三十年的地方,捂住了伤口,慢吞吞的走在了石洞人队伍的最后面。伤口很疼,他走的摇摇晃晃,背影寂寥,就像是一头独自觅食的老狼。————大河。江浪奔啸如雷。一处低矮山顶,十几个男人目瞪口呆的看向了前方,他们人人穿着齐膝兽皮,手上拿着石矛,每个人的额头上,都用了红色的贝壳磨成粉的染料点了一个红点。在他们目光注视的地方,也是大河的岸边,原来的青绿草地早已经被成片的黑黄色所覆盖。熟悉的人都知道,那是鼹鼠,这些鼹鼠在树叶黄落的季节里会聚集起来,然后成群结队浩浩荡荡的奔赴向南方。而各种野兽,也会守在鼹鼠迁徙必经的路上的,享受这一年一度的盛宴。各部落的人,虽然他们更喜欢狩猎硬蹄鹿,但是遇到鼹鼠的时候,他们也不会放弃这种“用石矛顺便一甩都能打到三只”的食物,鼹鼠的rou非常细嫩,味道很不错。但是眼前的景象却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