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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点什么,我等着呢。 客厅里一下子变得安静,两人都没有再说话,白肖找了个舒服的位置坐了下来,抬眼看着皇甫冽,你知道他在Angelo打工吗? 知道才怪,他甚至不知道他在哪所大学,读的什么专业。 你动手打他了? 白肖直截了当的质疑让皇甫冽稍微有点在意,回答他,我是动手了动手救他,再毁了他,只是灌了几口纯whisky而已。对于不会喝酒的人来说,死不了也好受不了。 对于皇甫冽的轻描淡写白肖有些激动,纯whisky?难怪,他差点胃穿孔。除此之外,身上还有许多大大小小的淤青,你确定你没打他? 白肖赤的怀疑皇甫冽觉得一点也不意外,反正这个世上没有人比他更希望他难过。只是听到之后多少还是超乎预料,大大小小的淤青如果不是自己弄得,那又会是谁弄得。脑海里突然闪过李老板那张猥琐的嘴脸心下微微收紧。这个本应该在自己记忆力过着无忧无虑象牙塔生活的人突兀的出现在Angelo就已经够让他震惊的。 你怎么不说话了?白肖完全把皇甫冽当做了罪魁祸首。 既然你不说,我就继续说。就算没有今天的事情,他那个身体已经支持不了多久了。恐怕这几天都一直在发烧,又没经过处理。还有他的胃病,恐怕也不是一两天的事情,总之今天我先给他打了退烧针,点滴是消炎的,还有一瓶葡萄糖之后再挂。改天,我要给他做个彻底的体检噼里啪啦说了一大堆,皇甫冽还不能一一消化,大概听到了某些,又模糊了某些,最后只是开口问他,什么时候能好? 一般人的话修养几天,烧退了就差不多了。但是嘉翊的体质特殊,先天低血糖让他的血压一直很低,康复起来慢一点。就算康复了,他的胃也得好好养着,否则落下恶性胃病就不得了了。 先天低血糖,Hypoglycemia皇甫冽还记得这个医学术语在自己的字典里第一次出现的时候,第一次看到林嘉翊因为低血糖而晕倒,看着进进出出的医生,然后匆忙的报出这个词语,那一刻他就知道了这是一个不会致命的病,也永远不会根治。这辈子他将像糖娃娃一样泡在腻死人的糖果和巧克力里,这样想来,这是一个挺适合他的病,至少适合那个时候的他,白白的胖胖的,喜欢巧克力。 你怎么知道他有先天低血糖?莫非,白肖暗自调查过? 好歹我在Massachusetts读了五年的医学。从我第一次见他的时候,我就大概猜到了。更何况那时候总能看到他裤包里塞得满满的巧克力。 这样说来,皇甫冽也有点记忆,白肖第一次见林嘉翊的时候也是自己刚刚办退学的时候,那个时候林嘉翊才上高中,远远的就能嗅到他身上浓烈的杏仁巧克力味。和现在的他判若两人。 总之,今天就先这样。我明天有个早会,下午来这里。 你就放心?不怕我再做些过激行为? 白肖捞了捞头发,他现在半死不活的,你能做出什么过激行为。对了,我想你应该没忘记怎么挂点滴吧。医学部高材生。曾经的。 我记得怎样使血液倒流。皇甫冽说这话的时候嘴角挂着若隐若现的笑,让白肖不寒而栗,疯子! 不过这样一来,至少证明了皇甫冽还没有忘记,毕竟他是和自己一同进入Massachusetts的同期大学生,尽管那家伙没读完。 关门声让公寓再次陷入了寂静。皇甫冽其实想说,即便那人半死不活,他也没有做好准备要与他共处一室。 他的过激行为,就是今晚居然会带他回来,而不是置之不理。 点燃一支烟,皇甫冽在沙发上坐了下来,目光一扫落在了角落里的褐色书包。那是他的书包,被自己一并从Angelo带了出来。挪过去拿过书包,破旧不堪的外表早就看不清楚牌子,看来用了很多年,把里面的东西统统倒出来,零零碎碎散落在茶几上,大包小包的创可贴,一瓶快用完的云南白药,还有五六个规格不同的工作证。随手拿起一个,上面写着「StayMilk服务员林嘉翊」 再拿起另一个写着「XX建筑工地编号:xxxxxxxx」 看到最后,皇甫冽的脸早已聚满了自己都未曾察觉的怒意,这些工作牌都TM的写着一个名字,他是有多缺钱需要打这么多工,光是自己给他每年打去的学费就足够让他在同龄人中算得上小资,还不够吗?居然还在建筑工地做过苦工,联想到白肖说的那一身淤青,皇甫冽愤然的甩下工作牌陷进沙发里。 林嘉翊,你这几年到底是怎么活得。 第四章:冲突 「我以为绝口不提,那些,那些就终将成为古老的秘密。」 林嘉翊,你这几年到底是怎么活的。 曾经所拥有的幸福,曾被捧在掌心的温暖,都随着十二岁那年烟消云散。 爱自己的爸爸死了,他们都安慰不是他的错,除了那个人。那个一直占据他生命重要部分的男人,将他送去了寄宿学校,自己却再也没有来看过他。时间久了,他也知道了些原因,他知道那个人恨他,永远,永远都不会原谅他。 林嘉翊,你只能这么活着,一个人,彻彻底底的一个人了 一个人 一行眼泪溢出眼角顺着脸颊绽放在洁白的枕头上。下一秒,薄薄的眼皮动了动,睁开,失焦的瞳孔茫然的凝视着天花板,直到一分钟之后视线才稍微变得清晰,眨了眨,对于自己此刻的处境显然还处于懵懂。伸出手想要擦去眼角的液体,发现左手背上明显肿起的淤青。一时脑袋空白,记忆开始翻滚 似乎想起了什么,他立马起身下床,由于动作过大不小心牵动了还未康复的胃,弓着腰好一会儿才稍微恢复了平稳的呼吸。再次向门口走去,玻璃柜里的自己穿着与自己身形明显不符的衬衣,哐啷哐啷的显得自己更加消瘦。过长的裤腿在脚边打着难看的褶。走出房门,小心翼翼的像生怕受惊的小动物,不安的打量着周围。直到站在客厅里感受着出奇的安静才确定公寓里只有他自己。 看来,他是走了。不想看到自己。这样也好,被他收留一晚就应该受宠若惊,何况还是如此狼狈的自己。这十年来,他只能从报道新闻或者八卦杂志才能得知他的消息,像现在这样如此靠近他的生活还是十年来第一次。尽管胃还在隐隐作痛,头还晕乎乎的,但内心却难以压抑欣喜。仔细的欣赏着这间公寓,渐渐的走到窗前,撩开窗帘一角,刺眼的阳光让他下意识的用手挡住了眼睛,直到视线适应才重新放眼眼前的景色。 真美,好久没有看到这么美得城市。记得以前他最喜